大学或問(テキス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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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更新日:2006/6/19

vre1.04


大学或問巻之一

朱熹著

経一章


《1a-4/1a》
○或問:大学之道、吾子以為大人之学、何也。
●曰:此対小子之学、言之也。
○曰:敢問其為小子之学、何也。
●曰:愚於序文已畧陳之、而古法之宜於今者、亦既輯而為書矣。学者不可以不之考也。
○曰:吾聞君子務其遠者大者、小人務其近者小者。今子方将語人以大学之道、而又欲其考乎『小学』之書、何也。
●曰:学之大小、固有不同。然其為道、則一而已。是以方其幼也、不習之於小学、則無以收其放心、養其徳性、而為大学之基本。及其長也、不進之於大学、則無以察夫義理、措諸事業、而收小学之成功。是則学之大小所以不同、特以少長所習之異宜、而有高下浅深先後緩急之殊。非若古今之辨、義利之分判然、如薫蕕氷炭之相反而不可以相入也。今使幼学之士、必先有以自尽乎酒掃応対進退之間、礼楽射御書数之習、俟其既長、而後進乎明徳・新民、以止於至善。是乃次第之当然、又何為而不可哉。
○曰:幼学之士、以子之言而得循序漸進、以免於躐等陵節(1)之病、則誠幸矣。若其年之既長、而不及乎此者、欲反従事於小学、則恐其不免於扞格、不勝勤苦難成之患(2)、欲直従事於大学、則又恐其失序無本、而不能以自達也。則如之何。
●曰:是其歳月之已逝者、則固不可得而復追矣。若其工夫之次第條目、則豈遂不可得而復補耶。蓋吾聞之、敬之一字、聖学之所以成始而成終者也。為小学者、不由乎此、固無以涵養本原、而謹夫洒掃応対進退之節、与夫六芸之教。為大学者、不由乎此、亦無以開発聡明、進徳修業、而致夫明徳新民之功也。是以程子発明格物之道、而必以是為説焉。不幸過時而後学者、誠能用力於此、以進乎大、而不害兼補乎其小、則其所以進者、将不患於無本而不能以自達矣。其或摧頽已甚、而不足以有所兼、則其所以固其肌膚之会、筋骸之束(3)、而養其良知良能之本者、亦可以得之於此、而不患其失之於前也。顧以七年之病、而求三年之艾、非百倍其功、不足以致之。若徒帰咎於既往、而所以補之於後者、又不能以自力、則吾見其扞格勤苦日有甚焉、而身心顛倒、眩瞀迷惑、終無以為致知力行之地矣。況欲有以及乎天下国家也哉。
○曰:然則所謂敬者、又若何而用力耶。
●曰:程子於此、嘗以主一無適言之矣、嘗以整斉厳肅言之矣。(4)至其門人謝氏之説、則又有所謂常惺惺法者焉。(5)尹氏之説、則又有所謂其心収歛不容一物者焉。(6)観是数説、足以見其用力之方矣。
○曰:敬之所以為学之始者然矣。其所以為学之終也、奈何。
●曰:敬者、一心之主宰、而万事之本根也。知其所以用力之方、則知小学之不能無頼於此以為始。知小学之頼此以始、則夫大学之不能無頼乎此以為終者、可以一以貫之而無疑矣。蓋此心既立、由是格物致知以尽事物之理、則所謂尊徳性而道問学。(7)由是誠意正心以修其身、則所謂先立其大者而小者不能奪。由是斉家治国以及乎天下、則所謂修己以安百姓、篤恭而天下平。是皆未始一日而離乎敬也。然則敬之一字、豈非聖学始終之要也哉。

(1)詹道伝云、「四字出学記。」学記云、「幼者聴而弗問、学不躐等也。」又云、「不陵節而施之謂孫。」
(2)詹道伝云、「此句亦出学記。」学記云、「発然後禁、則扞格而不勝。時過然後学、則勤苦而難成。」
(3)張存中云、「『礼』礼運、故礼義也者、人之大端也。所以講信修睦、而固人之肌膚之会、筋骸之束也。」
(4)「主一無適、敬以直内、便有浩然之気。浩然須要実識得他剛大直、不習無不利。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十五)「閑邪則固一矣。然主一則不消言閑邪。有以一為難見、不可下工夫。如何一者、無他、只整斉厳粛、則心便一。一則自是無非僻之奸。此意但涵養久之、則天理自然明。」(同)
(5)「敬是常惺惺法、心斎是事事放下。其理不同。」(『上蔡語録』巻中)
(6)「先生曰……敬有甚形影。只収斂身心便是主一。且如人到神祠中致敬時、其心収斂、便著不得毫髪事、非主一而何。」(『河南程氏外書』巻十二。祁寛所記『尹和靖語』)
(7)「故君子尊徳性而道問学、致広大而尽精微、極高明而道中庸。」(『中庸章句』第二十七章)

《3a-3/2b-15》
○曰:然則此篇所謂「在明明徳、在新民、在止於至善」者、亦可得而聞其説之詳乎。
●曰:天道流行、発育万物、其所以為造化者、陰陽五行而已。而所謂陰陽五行者、又必有是理而後有是気。及其生物、則又必因是気之聚而後有是形。故人物之生、必得是理、然後有以為健順仁義礼智之性。必得是気、然後有以為魂魄五臓百骸之身。周子所謂「無極之真、二五之精、妙合而凝」者(1)、正謂是也。然以其理而言之、則万物一原、固無人物貴賎之殊。以其気而言之、則得其正且通者為人、得其偏且塞者為物。是以或貴或賎而不能斉也。彼賎而為物者、既梏於形気之偏塞、而無以充其本体之全矣。唯人之生、乃得其気之正且通者、而其性為最貴。故其方寸之間、虚霊洞徹、万理咸備。蓋其所以異於禽獣者、正在於此。而其所以可為堯舜而能参天地以賛化育者、亦不外焉。是則所謂明徳者也。然其通也、或不能無清濁之異。其正也、或不能無美悪之殊。故其所賦之質、清者智而濁者愚、美者賢而悪者不肖、又有不能同者。必其上智大賢之資、乃能全其本体、而無少不明。其有不及乎此、則其所謂明徳者、已不能無蔽而失其全矣。況乎又以気質有蔽之心、接乎事物無窮之変、則其目之欲色、耳之欲声、口之欲味、鼻之欲臭、四肢之欲安佚、所以害乎其徳者、又豈可勝言也哉。二者相因、反覆深固。是以此徳之明、日益昏昧、而此心之霊、其所知者、不過情欲利害之私而已。是則雖曰有人之形、而実何以遠於禽獣。雖曰可以為堯舜而参天地、而亦不能有以自充矣。然而本明之体、得之於天、終有不可得而昧者。是以雖其昏蔽之極、而介然之頃、一有覚焉、則即此空隙之中、而其本体已洞然矣。是以聖人施教、既已養之於小学之中、而後開之以大学之道。其必先之以格物致知之説者、所以使之即其所養之中、而因其所発、以啓其明之之端也。継之以誠意・正心・修身之目者、則又所以使之因其已明之端、而反之於身、以致其明之之実也。夫既有以啓其明之之端、而又有以致其明之之実、則吾之所得於天而未嘗不明者、豈不超然無有気質物欲之累、而復得其本体之全哉。是則所謂明明徳者、而非有所作為於性分之外也。然其所謂明徳者、又人人之所同得、而非有我之得私也。向也倶為物欲之所蔽、則其賢愚之分、固無以大相遠者。今吾既幸有以自明矣、則視彼衆人之同得乎此而不能自明者、方且甘心迷惑没溺於卑汚苟賎之中而不自知也、豈不為之惻然而思有以救之哉。故必推吾之所自明者以及之、始於斉家、中於治国、而終及於平天下、使彼有是明徳而不能自明者、亦皆有以自明、而去其旧染之汚焉。是則所謂新民者、而亦非有所付畀增益之也。然徳之在己而当明、与其在民而当新者、則又皆非人力之所為。而吾之所以明而新之者、又非可以私意苟且而為也。是其所以得之於天而見於日用之間者、固已莫不各有本然一定之則。程子所謂「以其義理精微之極、有不可得而名」者。(2)故姑以至善目之。而伝所謂君之仁、臣之敬、子之孝、父之慈、与人交之信、乃其目之大者也。衆人之心、固莫不有是、而或不能知。学者雖或知之、而亦鮮能必至於是而不去。此為大学之教者、所以慮其理雖粗復而有不純、己雖粗克而有不尽、且将無以尽夫修己治人之道、故必指是而言、以為明徳・新民之標的也。欲明徳而新民者、誠能求必至是、而不容其少有過不及之差焉、則其所以去人欲而復天理者、無毫髮之遺恨矣。大抵『大学』一篇之指、総而言之、不出乎八事。而八事之要、総而言之、又不出乎此三者。此愚所以断然以為『大学』之綱領而無疑也。然自孟子没而道学不得其伝。世之君子、各以其意之所便者為学。於是乃有不務明其明徳、而徒以政教法度為足以新民者。(3)又有愛身独善、自謂足以明其明徳、而不屑乎新民者。(4)又有畧知二者之当務、顧乃安於小成、狃於近利、而不求止於至善之所在者。(5)是皆不考乎此篇之過、其能成己成物而不謬者鮮矣。

(1)張存中云、「『太極図説』、無極之真、二五之精、妙合而凝。乾道成男、坤道成女。二気交感、化生万物、万物生生而変化無窮焉。」
(2)「『止於至善』・『不明乎善』、此言善者、義理之精微、無可得名、且以至善目之。『継之者善』、此言善、却言得軽、但謂継斯道者莫非善也、不可謂悪。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十五・入関語録)
(3)趙順孫云、「語録曰、如管仲之徒、便是。」
(4)趙順孫云、「語録曰、如仏老、便是。」
(5)趙順孫云、「語録曰、如王通。於己分上亦甚修飾、其論為治本末、亦有条理、甚有志於斯世。只是規模浅狭、不曽就本原上着功、便做不徹。」按、「郭徳元問、或問『有不務明其明徳……』此三者、求之古今人物、是有甚人相似。」曰、「如此等類甚多。自謂能明其徳而不屑乎新民者、如佛老便是。不務明其明徳、而以政教法度為足以新民者、如管仲之徒便是。略知明徳新民、而不求止於至善者、如前日所論王通便是。看他於己分上亦甚修飾、其論為治本末、亦有条理、甚有志於斯世。只是規模浅狭、不曽就本原上著功、便做不徹。」(『朱子語類』大学四)

《5b-7/5a-14》
○曰:程子之改親為新也、何所拠。子之従之、又何所考而必其然邪。且以己意軽改経文、恐非伝疑之義(1)、奈何。
●曰:若無所考而輙改之、則誠若吾子之譏矣。今親民云者、以文義推之則無理。新民云者、以伝文考之則有拠。程子於此、其所以処之者亦已審矣。矧未嘗去其本文、而但曰某当作某、是乃漢儒釈経不得已之変例、而亦何害於伝疑邪。若必以不改為是、則世蓋有承誤踵訛、心知非是、而故為穿鑿附会、以求其説之必通者矣。其侮聖言而誤後学也益甚、亦何足取以為法邪。

(1)詹道伝云、「『春秋穀梁伝』云、信以伝信、疑以伝疑。伝疑二字本此。」

《6a-4/5b-9》
○曰:「知止而后有定、定而后能静、静而后能安、安而后能慮、慮而后能得」、何也。
●曰:此推本上文之意、言明徳新民所以止於至善之中也。蓋明徳新民、固皆欲其止於至善。然非先有以知夫至善之所在、則不能有以得其所当止者而止之。如射者固欲其中夫正鵠、然不先有以知其正鵠之所在、則不能有以得其所当中者而中之也。知止云者、物格知至、而於天下之事、皆有以知其至善之所在、是則吾所当止之地也。能知所止、則方寸之間、事事物物、皆有定理矣。理既有定、則無以動其心而能静矣。心既能静、則無所択於地而能安矣。能安、則日用之間、従容間暇、事至物来、有以揆之而能慮矣。能慮、則隨事観理、極深研幾、無不各得其所止之地而止之矣。然既真知所止、則其必得所止、固已不甚相遠。其間四節、蓋亦推言其所以然之故、有此四者。非如孔子之志学以至従心(1)、孟子之善信以至聖神(2)、実有等級之相懸、為終身経歴之次序也。

(1)「子曰、吾十有五而志于学、三十而立、四十而不惑、五十而知天命、六十而耳順、七十而従心所欲、不踰矩。」(『論語』為政)
(2)「浩生不害問曰、『楽正子、何人也。』孟子曰、『善人也、信人也。』『何謂善、何謂信。』曰、『可欲之謂善、有諸己之謂信。充実之謂美、充実而有光輝之謂大、大而化之之謂聖、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。楽正子、二之中、四之下也。」(『孟子』尽心下)

《6b-7/6a-12》
○曰:「物有本末、事有終始、知所先後、則近道矣」、何也。
●曰:此結上文両節之意也。明徳・新民、両物而内外相対、故曰本末。知止・能得、一事而首尾相因、故曰終始。誠知先其本而後其末、先其始而後其終也、則其進為有序、而至於道也不遠矣。

《6b-12/6b-2》
○曰:「古之欲明明徳於天下者、先治其国。欲治其国者、先斉其家。欲斉其家者、先修其身。欲修其身者、先正其心。欲正其心者、先誠其意。欲誠其意者、先致其知。致知在格物」、何也。
●曰:此言大学之序、其詳如此、蓋綱領之條目也。格物・致知・誠意・正心・修身者、明明徳之事也。斉家・治国・平天下者、新民之事也。格物致知、所以求知至善之所在。自誠意以至於平天下、所以求得夫至善而止之也。所謂明明徳於天下者、自明其明徳而推以新民、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徳也。人皆有以明其明徳、則各誠其意、各正其心、各修其身、各親其親、各長其長、而天下無不平矣。然天下之本在国。故欲平天下者、必先有以治其国。国之本在家。故欲治国者、必先有以斉其家。家之本在身。故欲斉家者、必先有以修其身。至於身之主則心也。一有不得其本然之正、則身無所主。雖欲勉強以修之、亦不可得而修矣。故欲修身者、必先有以正其心。而心之発則意也。一有私欲雑乎其中、而為善去悪、或有未実、則心為所累。雖欲勉強以正之、亦不可得而正矣。故欲正心者、必先有以誠其意。若夫知則心之神明、妙衆理而宰万物者也。人莫不有、而或不能使其表裏洞然、無所不尽、則隠微之間、真妄錯雑。雖欲勉強以誠之、亦不可得而誠矣。故欲誠意者、必先有以致其知。致者、推致之謂。如「喪致乎哀」之致。(1)言推之而至於尽也。至於天下之物、則必各有所以然之故、与其所当然之則、所謂理也。人莫不知、而或不能使其精粗隠顕、究極無餘、則理所未窮、知必有蔽。雖欲勉強以致之、亦不可得而致矣。故致知之道、在乎即事観理、以格夫物。格者、極至之謂。如「格於文祖」之格。(2)言窮之而至其極也。此『大学』之條目、聖賢相伝、所以教人為学之次第、至為纖悉。然漢・魏以来、諸儒之論、未嘗有及之者。至唐韓子(3)、乃能援以為説、而見於「原道」之篇、則庶幾其有聞矣。然其言極於正心誠意、而無曰致知格物云者、則是不探其端、而驟語其次、亦未免於択焉不精、語焉不詳之病矣。何乃以是而議荀・楊哉。(4)

(1)「子游曰、喪致乎哀而止。」(『論語』子張)朱注云、「致極其哀、不尚文飾也。」
(2)張存中云、「『書』、舜典。」按、「月正元日、舜格于文祖。」(『尚書』舜典)偽孔伝云、「月正、正月。元日、上日也。舜服堯喪三年畢、将即政、故復至文祖廟告。」
(3)詹道伝云、「名愈、字退之。」
(4)詹道伝云、「韓文集(原道)、『荀与楊也、択焉不精、語焉不詳。』○荀子、名況、字卿。戦国時、趙人也。楊子、名雄、字子雲。西漢、成都人也。各有所著書、今伝於世。」

《8a-8/7b-10》
○曰:「物格而后知至、知至而后意誠、意誠而后心正、心正而后身修、身修而后家斉、家斉而后国治、国治而后天下平」、何也。
●曰:此覆説上文之意也。物格者、事物之理、各有以詣其極而無餘之謂也。理之在物者、既詣其極而無餘、則知之在我者、亦隨所詣而無不尽矣。知無不尽、則心之所発、能一於理而無自欺矣。意不自欺、則心之本体、物不能動而無不正矣。心得其正、則身之所処、不至陷於所偏而無不修矣。身無不修、則推之天下国家、亦挙而措之耳。豈外此而求之智謀功利之末哉。
○曰:篇首之言明明徳、以新民為対、則固専以自明為言矣。後叚於平天下者、復以明明徳言之、則似新民之事亦在其中。何其言之不一、而辨之不明邪。
●曰:篇首三言者、『大学』之綱領也。而以其賓主対待先後次第言之、則明明徳者、又三言之綱領也。至此後叚、然後極其体用之全而一言以挙之、以見夫天下雖大而吾心之体無不該、事物雖多而吾心之用無不貫。蓋必析之有以極其精而不乱、然後合之有以尽其大而無餘。此又言之序也。

《9a-1/8a-15》
○曰:「自天子以至於庶人、壱是皆以修身為本、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。其所厚者薄、而其所薄者厚、未之有也」、何也。
●曰:此結上文両節之意也。以身対天下国家而言、則身為本而天下国家為末。以家対国与天下而言、則其理雖未嘗不一、然其厚薄之分、亦不容無等差矣。故不能格物致知、以誠意正心而修其身、則本必乱而末不可治。不親其親、不長其長、則所厚者薄而無以及人之親長。此皆必然之理也。孟子所謂「於所厚者薄、無所不薄」(1)、其言蓋亦本於此云。

(1)「孟子曰、於不可已而已者、無所不已。於所厚者薄、無所不薄也。其進鋭者、其退速。」(『孟子』尽心上)

《9a-9/8b-9》
○曰:治国平天下者、天子諸侯之事也。卿大夫以下、蓋無与焉。今大学之教、乃例以明明徳於天下為言。豈不為思出其位、犯非其分、而何以得為為己之学哉。
●曰:天之明命、有生之所同得、非有我之得私也。是以君子之心、豁然大公、其視天下、無一物而非吾心之所当愛、無一事而非吾職之所当為。雖或勢在匹夫之賎、而所以堯舜其君、堯舜其民者、亦未嘗不在其分内也。又況大学之教、乃為天子之元子衆子、公侯卿大夫士之適子、与国之俊選而設。是皆将有天下国家之責而不可辞者、則其所以素教而預養之者*、安得不以天下国家為己事之当然、而預求有以正其本清其源哉。後世教学不明、為人君父者、慮不足以及此、而苛徇於目前。是以天下之治日常少、乱日常多、而敗国之君、亡家之主、常接迹於当世、亦可悲矣。論者不此之監、而反以聖法為疑、亦独何哉。大抵以学者而視天下之事、以為己事之所当然而為之、則雖甲兵・銭穀・籩豆・有司之事、皆為己也。以其可以求知於世而為之、則雖割股・廬墓・弊車・羸馬、亦為人耳。善乎張子敬夫之言曰、「為己者、無所為而然者也。」(1)此其語意之深切、蓋有前賢所未発者。学者以是而日自省焉、則有以察乎善利之間而無毫釐之差矣。

*素教:底本は「素教」の「教」が消えているので他本に拠って補った。
(1)「学者潜心孔孟、必得其門而入。愚以為莫先於義利之辯。蓋聖学無所為而然也。無所為而然者、命之所以不已、性之所以不偏、而教之所以無窮也。凡有所為而然者、皆人慾之私、而非天理之所存、此義利之分也。」(『南軒文集』巻十四「孟子講義序」)

《10a-5/9b-2》
○曰:子謂正経蓋夫子之言、而曽子述之。其伝則曽子之意、而門人記之。何以知其然也。
●曰:正経辞約而理備、言近而指遠、非聖人不能及也。然以其無他左験、且意其或出於古昔先民之言也、故疑之而不敢質。至於伝文、或引曽子之言、而又多与『中庸』『孟子』者合、則知其成於曽氏門人之手、而子思以授孟子無疑也。蓋『中庸』之所謂明善、即格物致知之功。其曰誠身、即誠意・正心・修身之效也。(1)『孟子』之所謂知性者、物格也。尽心者、知至也。存心・養性・修身者、誠意・正心・修身也。(2)其他如謹独之云、不慊之説、義利之分、恒言之序、亦無不脗吻合焉者。故程子以為孔氏之遺書、学者之先務、而論孟猶処其次焉、亦可見矣。(3)
○曰:程子之先是書而後論孟、又且不及乎『中庸』、何也。
●曰:是書垂世立教之大典、通為天下後世而言者也。論孟応機接物之微言、或因一時一事而発者也。是以是書之規模雖大、然其首尾該備、而綱領可尋、節目分明、而工夫有序、無非切於学者之日用。論孟之為人雖切、然而問者非一人、記者非一手、或先後浅深之無序、或抑揚進退之不斉、其間蓋有非初学日用之所及者。此程子所以先是書而後論孟、蓋以其難易緩急言之、而非以聖人之言為有優劣也。至於『中庸』、則又聖門伝授極致之言、尤非後学之所易得而聞者。故程子之教、未遽及之。豈不又以為論孟既通、然後可以及此乎。蓋不先乎『大学』、無以提挈綱領而尽論孟之精微。不参之論孟、無以融貫会通而極『中庸』之帰趣。然不会其極於『中庸』、則又何以建立大本、経綸大経、而読天下之書、論天下之事哉。以是観之、則務講学者、固不可不急於四書、而読四書者、又不可不先於『大学』、亦已明矣。今之教者、乃或棄此不務、而反以他説先焉、其不溺於虚空、流於功利、而得罪於聖門者、幾希矣。

(1)「不明乎善、不誠乎身矣。誠者、天之道也。誠之者、人之道也。誠者不勉而中、不思而得、従容中道、聖人也。誠之者、択善而固執之者也。」(『中庸章句』第二十章)朱注云、「故未能不思而得、則必択善、然後可以明善。未能不勉而中、則必固執、然後可以誠身。此則所謂人之道也。」
(2)「孟子曰、尽其心者、知其性也。知其性、則知天矣。存其心、養其性、所以事天也。殀壽不弐、修身以俟之、所以立命也。」 (『孟子』尽心上)
(3)「『大学』乃孔氏遺書、須従此学則不差。(明)」(『河南二程遺書』巻二上)

大学或問巻之一

 


大学或問巻之二

朱熹著

伝十章


或問一章而下

《1a-4/10b-7》
○或問:一章而下、以至三章之半、鄭本元在「没世不忘」之下、而程子乃以次於「此謂知之至也」之文。子独何以知其不然、而遂以為伝之首章也。
●曰:以経統伝、以伝附経、則其次第可知、而二説之不然審矣。

《1a-7/10b-11》
○曰:然則其曰「克明徳者」、何也。
●曰:此言文王能明其徳也。蓋人莫不知徳之当明而欲明之。然気稟拘之於前、物欲蔽之於後。是以雖欲明之而有不克也。文王之心、渾然天理、亦無待於克之而自明矣。然猶云爾者、亦見其独能明之、而他人不能、又以見夫未能明者之不可不致其克之之功也。

《1aー12/11a-2》
○曰:「顧諟天之明命」、何也。
●曰:人受天地之中以生、故人之明徳非他也、即天之所以命我、而至善之所存也。是其全体大用、蓋無時而不発見於日用之間。人惟不察於此、是以汨於人欲、而不知所以自明。常目在之、而真若見其参於前倚於衡也(1)、則成性存存而道義出矣。(2)

(1)「子張問行。子曰、『言忠信、行篤敬、雖蛮貊之邦行矣。言不忠信、行不篤敬、雖州里行乎哉。立則見其参於前也。在輿則見其倚於衡也。夫然後行。』子張書諸紳。」(『論語』衛霊公)
(2)「子曰、易其至矣乎。夫易、聖人所以崇徳而広業也。知崇礼卑、崇效天、卑法地。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。成性存存、道義之門。」(『周易』繋辞上伝)

《1b-5/11a-8》
○曰:「克明俊徳」、何也。
●曰:言堯能明其大徳也。

《1b-6/11a-9》
○曰:是三者、固皆自明之事也。然其言之亦有序乎。
●曰:「康誥」通言明徳而已。「太甲」則明天之未始不為人、而人之未始不為天也。「帝典」則専言成徳之事、而極其大焉。其言之浅深、亦略有序矣。


或問盤之有銘

《1b-11/11a-15》
○或問、盤之有銘、何也。
●曰:盤者、常用之器。銘者、自警之辞也。古之聖賢、兢兢業業、固無時而不戒謹恐懼。然猶恐其有所怠忽而或忘之也。是以於其常用之器、各因其事而刻銘以致戒焉。欲其常接乎目、毎警乎心、而不至於忽忘也。
○曰:然則沐浴之盤、而其所刻之辞如此、何也。
●曰:人之有是徳、猶其有是身也。徳之本明、猶其身之本潔也。徳之明而利欲昏之、猶身之潔而塵垢汚之也。一旦存養省察之功、真有以去其前日利欲之昏而日新焉、則亦猶其疏瀹澡雪、而有以去其前日塵垢之汚也。然既新矣、而所以新之之功不継、則利欲之交、将復有如前日之昏、猶既潔矣、而所以潔之之功不継、則塵垢之集、将復有如前日之汚也。故必因其已新而日日新之、又日新之、使其存養省察之功、無少間断、則明徳常明、而不復為利欲之昏。亦如人之一日沐浴而日日沐浴、又無日而不沐浴、使其疏瀹澡雪之功、無少間断、則身常潔清、而不復為旧染之汚也。昔成湯所以反之而至於聖者、正惟有得於此。故称其徳者、有曰「不邇声色、不殖貨利」、又曰「以義制事、以礼制心」、有曰「従諫弗咈、改過不吝」(1)、又曰「与人不求備、撿身若不及。」(2)此皆足以見其日新之実。至於所謂「聖敬日躋」云者、則其言愈約而意愈切矣。然本湯之所以得此、又其学於伊尹而有発焉。故伊尹自謂与湯咸有一徳、而於復政太甲之初、復以「終始惟一、時乃日新」為丁寧之戒。(3)蓋於是時、太甲方且自怨自艾、於桐処仁遷義而帰(4)、是亦所謂苟日新者、故復推其嘗以告於湯者告之、欲其日進乎此、無所間断、而有以継其烈祖之成徳也。其意亦深切矣。其後周之武王、践祚之初、受師尚父丹書之戒曰、「敬勝怠者吉、怠勝敬者滅、義勝欲者従、欲勝義者凶。」退而於其几席・觴豆・刀剣・戸牖、莫不銘焉。蓋聞湯之風而興起者。今其遺語尚幸頗見於礼書。(5)願治之君、志学之士、皆不可以莫之考也。
○曰:此言新民、其引此何也。
●曰:此自其本而言之、蓋以是為自新之至、而新民之端也。

(1)「成湯放桀于南巣、惟有慙徳。曰、予恐来世、以台為口実。仲虺乃作誥。曰、 嗚呼、惟天生民有欲、無主乃乱、惟天生聡明時乂。有夏昏徳、民墜塗炭。天乃錫王勇智、表正万邦、纘禹旧服、茲率厥典、奉若天命。夏王有罪、矯誣上天、以布命于下。帝用不臧、式商受命、用爽厥師。簡賢附勢、寔繁有徒。肇我邦予(于)有夏、若苗之有莠、若粟之有秕。小大戦戦、罔不懼于非辜。矧予之徳言足聴聞。惟王不邇聲色、不殖貨利。徳懋懋官、功懋懋賞。用人惟己、改過不吝。克寬克仁、彰信兆民。乃葛伯仇餉、初征自葛、東征西夷怨、南征北狄怨。曰、奚独後予。攸徂之民、室家相慶、曰、徯予后、后来其蘇。民之戴商、厥惟旧哉。佑賢輔徳、顕忠遂良。兼弱攻昧、取乱侮亡。推亡固存、邦乃其昌。徳日新、万邦惟懐。志自満、九族乃離。王懋昭大徳、建中于民、以義制事、以礼制心、垂裕後昆。予聞曰、能自得師者王、謂人莫己若者亡。好問則裕、自用則小。嗚呼、慎厥終、惟其始。殖有礼、覆昏暴。欽崇天道、永保天命。」(『尚書』仲虺之誥)
(2)「成湯既没、太甲元年、作尹訓・肆命・徂后。……嗚呼、先王肇修人紀、従諫弗咈、先民時若。居上克明、為下克忠、与人不求備、検身若不及、以至于有万邦、茲惟艱哉。」(『尚書』尹訓)
(3)「今嗣王新服厥命、惟新厥徳。終始惟一、時乃日新。任官惟賢材、左右惟其人。臣為上為徳、為下為民。其難其慎、惟和惟一。」(『尚書』咸有一徳)
(4)「湯帰至于泰巻陶……既絀夏命、還亳、作「湯誥」……以令諸侯。伊尹作「咸有一徳」、咎単作明居。……湯崩……伊尹迺立太丁之子太甲。太甲、成湯適長孫也、是為帝太甲。……帝太甲既立三年、不明、暴虐、不遵湯法、乱徳、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宮。三年、伊尹摂行政当国、以朝諸侯。……帝太甲居桐宮三年、悔過自責、反善、於是伊尹迺迎帝太甲而授之政。帝太甲修徳、諸侯咸帰殷、百姓以寧。伊尹嘉之、迺作「太甲訓」三篇、襃帝太甲、称太宗。」(『史記』殷本紀)
(5)詹道伝云、「大戴礼、武王践阼篇。武王践阼三日、召士大夫而問焉、曰、「悪有蔵之約、行之行、万世可以為子孫恆者乎。」諸大夫対曰、「未得聞也。」然後召師尚父而問焉、曰、「昔黄帝・顓頊之道存乎意、亦忽不可得見与。」師尚父曰、「在丹書。王欲聞之、則斉矣。」王斉三日、端冕、師尚父亦端冕、奉書而入、負屏而立。王下堂、南面而立。師尚父曰、「先王之道、不北面。」王行西、折而南、東面而立。師尚父西面道書之言、曰、「『敬勝怠者吉、怠勝敬者滅、義勝欲者従、欲勝義者凶。凡事不彊則枉、弗敬則不正、枉者滅廃、敬者万世。』蔵之約、行之行、可以為子孫恆者、此言之謂也。且臣聞之、以仁得之、以仁守之、其量百世。以不仁得之、以仁守之、其量十世。以不仁得之、以不仁守之、必及其世。」王聞書之言、惕若恐懼、退而為戒書。於席之四端為銘焉、於机為銘焉、於鑑為銘焉、於盥盤為銘焉、於楹為銘焉、於杖為銘焉、於帯為銘焉、於履屨為銘焉、於觴豆為銘焉、於戸為銘焉、於牖為銘焉、於剣為銘焉、於弓為銘焉、於矛為銘焉。席前左端之銘曰、「安楽必敬。」前右端之銘曰、「無行可悔。」後左端之銘曰、「一反一側、亦不可以忘。」後右端之銘曰、「所監不遠、視邇所代。」機之銘曰、「皇皇惟敬、口生★(口后)、口戕口。」鑑之銘曰、「見爾前、慮爾後。」盥盤之銘曰、「与其溺於人也、寧溺於淵。溺於淵猶可游也、溺於人不可救也。」楹之銘曰、「毋曰胡残、其禍将然。毋曰胡害、其禍将大。毋曰胡傷、其禍将長。」杖之銘曰、「悪乎危。於忿疐。悪乎失道。於嗜慾。悪乎相忘。於富貴。」帯之銘曰、「火滅脩容、慎戒必恭、恭則壽。」履屨之銘曰、「慎之労、労則富。」觴豆之銘曰、「食自杖、食自杖、戒之憍、憍則逃。」戸之銘曰、「夫名難得而易失。無懃弗志、而曰我知之乎。無懃弗及、而曰我杖之乎。擾阻以泥之、若風将至、必先搖搖、雖有聖人、不能為謀也。」牖之銘曰、「随天之時、以地之財、敬祀皇天、敬以先時。」剣之銘曰、「帯之以為服、動必行徳、行徳則興、倍德則崩。」弓之銘曰、「屈伸之義、廃興之行、無忘自過。」矛之銘曰、「造矛造矛、少間弗忍、終身之羞。」予一人所聞、以戒後世子孫。」引用大戴礼の文は、王聘珍『大戴礼記解詁』に拠っているので、詹道伝所引の文と小異がある。

《3a-6/12b-6》
○曰:「康詰」之言「作新民」、何也。
●曰:武王之封康叔也、以商之餘民染紂汙俗而失其本心也、故作「康誥」之書而告之以此、欲其有以鼓舞而作興之、使之振奮踴躍、以去其悪而遷於善、舎其旧而進乎新也。然此豈声色号令之所及哉。亦自新而已矣。
○曰:孔氏「小序」、以「康詰」為成王・周公之書(1)、而子以武王言之、何也。
●曰:此五峯胡氏之説也。(2)蓋嘗因而考之、其曰「朕弟寡兄」云者、皆為武王之自言、乃得事理之実、而其他證亦多。「小序」之言、不足深信、於此可見。然非此書大義所関、故不暇於致詳、当別為読書者言之耳。

(1)「成王既伐管叔・蔡叔、以殷餘民封康叔。作康誥・酒誥・梓材・康誥。」(書序)
(2)詹道伝云、「胡氏、名宏、字仁仲。建安人。文定公安国之子也。其説見『皇王大紀』」按、「「康誥」序曰、『成王既伐管叔・蔡叔、以殷餘民封康叔。』謹按、康叔者、成王之叔父也。不応称之曰朕。其弟成王者、康叔之猶子也。不応自称曰乃寡兄。其曰兄曰弟者、蓋武王命康叔之辞也。故史記武王封康叔於衛。且康叔者、文王之子、叔虞、武王之弟也。周公東征叔虞、已得封於唐、王命帰周公於東、豈有康叔得封反在唐叔之後乎。故不得不舎書敍而従経史也。」(『胡宏集』所収『皇王大紀論』載書之敍)『皇王大紀』巻二十「三王紀(成王)」以下「論曰」に同じ。

《3b-3/13a-1》
○曰:『詩』之言「周雖旧邦、其命維新」、何也。
●曰:言周之有邦、自后稷以来千有餘年、至于文王、聖徳日新、而民亦丕変、故天命之、以有天下。是其邦雖旧、而命則新也。蓋民之視效在君、而天之視聴在民。君徳既新、則民徳必新、民徳既新、則天命之新、亦不旋日矣。

《3b-8/13a-7》
○曰:所謂「君子無所不用其極」者、何也。
●曰:此結上文『詩』『書』之意也。蓋「盤銘」言自新也。「康諾」言新民也。「文王」之詩、自新・新民之極也。故曰「君子無所不用其極」。極即至善之云也。用其極者、求其止於是而已矣。


或問此引玄鳥之詩

《4a-1/13a-13》
○或問:此引「玄鳥」之詩、何也。
●曰:此以民之止於邦畿、而明物之各有所止也。

《4a-2/13a-14》
○曰:引「綿蛮」之詩、而系以孔子之言。孔子何以有是言也。
●曰:此夫子説『詩』之辞也。蓋曰鳥於其欲止之時、猶知其当止之処。豈可人為万物之霊、而反不如鳥之能知所止而止之乎。其所以発明人当知止之義、亦深切矣。

《4a-6/13b-3》
○曰:引「文王」之詩、而継以君臣父子与国人交之所止、何也。
●曰:此因聖人之止、以明至善之所在也。蓋天生蒸民、有物有則。是以万物庶事、莫不各有当止之所。但所居之位不同、則所止之善不一。故為人君、則其所当止者在於仁。為人臣、則其所当止者在於敬。為人子、則其所当止者在於孝。為人父、則其所当止者在於慈。与国人交、則其所当止者在於信。是皆天理人倫之極致、発於人心之不容已者、而文王之所以為法於天下可伝於後世者、亦不能加毫末於是焉。但衆人類為気稟物欲之所昏、故不能常敬而失其所止。唯聖人之心、表裏洞然、無有一毫之蔽。故連続光明、自無不敬、而所止者、莫非至善、不待知所止而後得所止也。故伝引此詩、而歴陳所止之実、使天下後世得以取法焉。学者於此、誠有以見其発於本心之不容已者而緝熙之、使其連続光明、無少間断、則其敬止之功、是亦文王而已矣。『詩』所謂「上天之載、無声無臭。儀刑文王、万邦作孚」(1)、正此意也。
○曰:子之説『詩』、既以敬止之止為語助之辞。(2)而於此書、又以為所止之義、何也。
●曰:古人引『詩』断章、或姑借其辞以明己意、未必皆取本文之義也。
○曰:五者之目、詞約而義該矣。子之説、乃復有所謂究其精微之蘊、而推類以通之者。(3)何其言之衍而不切耶。
●曰:挙其徳之要而総名之、則一言足矣。論其所以為是一言者、則其始終本末、豈一言之所能尽哉。得其名而不得其所以名、則仁或流於姑息、敬或墮於阿諛、孝或陷父、而慈或敗子、且其為信、亦未必不為尾生・白公之為也。(4)又況伝之所陳、姑以見物各有止之凡例。其於大倫之目、猶且闕其二焉。苟不推類以通之、則亦何以尽天下之理哉。

(1)「上天之載、無声無臭。」(『毛詩』大雅・文王)
(2)「穆穆文王、於緝煕敬止哉………[賦也。穆穆、深遠之意。緝、続、煕、明、亦不已之意。止、語辞。]」(『詩集伝』巻十六・大雅・文王)
(3)「為人君、止於仁。為人臣、止於敬。為人子、止於孝。為人父、止於慈。与国人交、止於信。」に対する朱熹の注「五者乃其目之大者也。学者於此、究其精微之蘊、而又推類以尽其餘、則於天下之事、皆有以知其所止而無疑矣。」を指す。
(4)詹道伝云、「『荘子』(盗跖)云、尾生与女子期於梁下、女子不来、水至不去、抱梁柱而死。○左哀十六年(『左伝』哀公十六年)、鄭人(……)殺子木。其子(曰)勝、在呉。子西(……)召之使処呉竟、為白公。請伐鄭。子西(……)許之。未起師、晉人伐鄭、楚救之(……)。勝怒曰、「鄭人在此、讎不遠矣。」勝自厲剣、子期之子平見之、 曰、「王孫何自厲也。」曰、「勝以直聞、不告女、庸為直乎。将以殺爾父。」(……)遂作乱。秋七月、殺子西・子期于朝。」

《5a-8/14b-4》
○曰:復引「淇澳」之詩、何也。
●曰:上言止於至善之理備矣。然其所以求之之方、与其得之之験、則未之及。故又引此詩以発明之也。夫「如切如磋」、言其所以講於学者、已精而益求其精也。「如琢如磨」、言其所以修於身者、已密而益求其密也。此其所以択善固執、日就月将、而得止於至善之由也。「恂慄」者、厳敬之存乎中也。「威儀」者、輝光之著乎外也。此其所以睟面盎背、施於四体(1)、而為止於至善之験也。「盛徳至善、民不能忘」、蓋人心之所同然、聖人既先得之、而其充盛宣著又如此。是以民皆仰之而不能忘也。「盛徳」、以身之所得而言也。「至善」、以理之所極而言也。「切瑳琢磨」、求其止於是而已矣。
○曰:「切瑳琢磨」、何以為学問自修之別也。
●曰:骨角、脈理可尋、而切瑳之功易、所謂始條理之事也。玉石、渾全堅確、而琢磨之功難、所謂終條理之事也。(2)

(1)「孟子曰、広土衆民、君子欲之、所楽不存焉。中天下而立、定四海之民、君子楽之、所性不存焉。君子所性、雖大行不加焉、雖窮居不損焉、分定故也。君子所性、仁義礼智根於心。其生色也、睟然見於面、盎於背、施於四体、四体不言而喻。」(『孟子』尽心上)
(2)「孔子之謂集大成。集大成也者、金声而玉振之也。金声也者、始條理也。玉振之也者、終條理也。始條理者、智之事也。終條理者、聖之事也。」(『孟子』万章下)

《5b-10/15a-13》
○曰:引「烈文」之詩、而言前王之没世不忘、何也。
●曰:賢其賢者、聞而知之、仰其徳業之盛也。親其親者、子孫保之、思其覆育之恩也。楽其楽者、含哺鼓腹、而安其楽也。利其利者、耕田鑿井、而享其利也。此皆先王盛徳至善之餘沢、故雖已没世、而人猶思之、愈久而不能忘也。上文之引「淇奥」、以明明徳之得所止言之、而発新民之端也。此引「烈文」、以新民之得所止言之、而著明明徳之效也。

《6a-5/15a-13》
○曰:「淇奥」「烈文」二節、鄭本元在誠意章後、而程子置之卒章之中。子独何以知其不然、而属之此也。
●曰:二家所繋、文意不属、故有不得而従者。且以所謂「道盛徳至善」「没世不忘」者推之、則知其当属乎此也。


或問此引玄鳥之詩

《6a-9/15b-3》
○或問、聴訟一章、鄭本元在「止於信」之後、「正心修身」之前。程子又進而寘之経文之下、「此謂知之至也」之上。子不之従、而寘之於此、何也。
●曰:以伝之結語考之、則其為釈本末之義、可知矣。以経之本文乗之、則其当属於此、可見矣。二家之説、有未安者、故不得而従也。
○曰:然則聴訟無訟、於明徳新民之義、何所当也。
●曰:聖人徳盛仁熟、所以自明者、皆極天下之至善。故能大有以畏服其民之心志、而使之不敢尽其無実之辞。是以雖其聴訟無以異於衆人、而自無訟之可聴。蓋己徳既明、而民徳自新、則徳其本之明效也。*或不能然、而欲区区於分争辨訟之間、以求新民之效、其亦末矣。此伝者釈経之意也。
○曰:然則其不論夫終始者、何也。
●曰:古人釈経、取其大略、未必如是之屑屑也。且此章之下、有闕文焉。又安知其非本有而并失之也邪。

*徳其本:点校本・闇斎本、倶作「得其本」。

或問此謂知本

《6b-11/16a-5》
○或問:「此謂知本」、其一為聴訟章之結語、則聞命矣。其一鄭本元在経文之後、「此謂知之至也」之前、而程子以為衍文、何也。
●曰:以其複出而他無所繋也。
○曰:「此謂知之至也」、鄭本元随「此謂知本」、繋於経文之後、而下属誠意之前。程子則去其上句之複、而附此句於聴訟知本之章、以属明徳之上。是必皆有説矣。子独拠以知其皆不尽然、而有所取舎於其間邪。
●曰:此無以他求為也。考之経文、初無再論知本・知至之云者、則知属之経後者之不然矣。観於聴訟之章、既以知本結之、而其中間又無知至之説、則知再結聴訟者之不然矣。且其下文所属明徳之章、自当為伝文之首、又安得以此而先之乎。故愚於此皆有所不能無疑者。独程子上句之所刪、鄭氏下文之所属、則以経伝之次求之而有合焉。是以不得而異也。
○曰:然則子何以知其為釈知至之結語、而又知其上之当有闕文也。
●曰:以文義与下文推之、而知其釈知至也。以句法推之、而知其為結語也。以伝之例推之、而知其有闕文也。

《7b-3/16b-9》
○曰:此経之序、自誠意以下、其義明而伝悉矣。独其所謂格物致知者、字義不明、而伝復闕焉。且為最初用力之地、而無復上文語緒之可尋也。子乃自謂取程子之意以補之、則程子之言、何以見其必合於経意、而子之言、又似不尽出於程子、何耶。
●曰:
  或問於程子曰、「学何為而可以有覚也。」程子曰、「学莫先於致知。能致其知、則思日益明、至於久而後有覚爾。『書』所謂『思曰睿、睿作聖』、董子所謂『勉強学問、則聞見博而智益明』、正謂此也。学而無覚、則亦何以学為也哉。」(1)   或問、「忠信則可勉矣、而致知為難、奈何。」程子曰、「誠敬固不可以不勉。然天下之理不先知之、亦未有能勉以行之者也。故『大学』之序、先致知而後誠意、其等有不可躐者。苛無聖人之聡明睿知、而徒欲勉焉以践其行事之迹、則亦安能如彼之動容周旋・無不中礼也哉。惟其燭理之明、乃能不待勉強而自楽循理爾。夫人之性、本無不善、循理而行、宜無難者。惟其知之不至、而但欲以力為之、是以苦其難而不知其楽耳。知之而至、則循理為楽、不循理為不楽。何苦而不循理以害吾楽邪。昔嘗見有談虎傷人者、衆莫不聞、而其間一人神色独変。問其所以、乃嘗傷於虎者也。夫虎能傷人、人孰不知。然聞之有懼有不懼者、知之有真有不真也。学者之知道、必如此人之知虎、然後為至耳。若曰知不善之不可為而猶或為之、則亦未嘗真知而已矣。」(2)
  此両條者、皆言格物致知、所以当先而不可後之意也。   又有問「進修之術、何先者。」程子曰、「莫先於正心誠意。然欲誠意、必先致知。而欲致知、又在格物。致、尽也。格、至也。凡有一物、必有一理。窮而至之、所謂格物者也。然而格物亦非一端。如或読書講明道義、或論古今人物而別其是非、或応接事物而処其当否、皆窮理也。」曰、「格物者、必物物而格之耶。将止格一物、而万理皆通耶。」曰、「一物格而万理通、雖顔子亦未至此。惟今日而格一物焉、明日又格一物焉、積習既多、然後脱然有貫通処耳。」(3)
  又曰、「自一身之中、以至万物之理、理会得多、自当豁然有箇覚処。」(4)
  又曰、「窮理者、非謂必尽窮天下之理、又非謂止窮得一理便到。但積累多後、自当脱然有悟処。」(5)
  又曰、「格物、非欲尽窮天下之物。但於一事上窮尽、其他可以類推。至於言孝、則当求其所以為孝者如何。若一事上窮不得、且別窮一事。或先其易者、或先其難者、各隨人浅深。譬如千蹊万径、皆可以適国、但得一道而入、則可以推類而通其餘矣。蓋万物各具一理、而万理同出一原、此所以可推而無不通也。」(6)
  又曰、「物必有理、皆所当窮。若天地之所以高深、鬼神之所以幽顕、是也。若曰天吾知其高而已矣、地吾知其深而已矣、鬼神吾知其幽且顕而已矣、則是已然之詞、又何理之可窮哉。」(7)
  又曰、「如欲為孝、則当知所以為孝之道。如何而為奉養之宜、如何而為温凊之節、莫不窮究、然後能之。非独守夫孝之一字而可得也。」(8)
  或問、「観物察己者、豈因見物而反求諸己乎。」曰、「不必然也。物我一理、纔明彼即曉此、此合内外之道也。語其大、天地之所以高厚、語其小、至一物之所以然、皆学者所宜致思也。」曰、「然則先求之四端可乎。」曰、「求之情性、固切於身。然一草一木、亦皆有理、不可不察。」(9)
  又曰、「致知之要、当知至善之所在。如父止於慈、子止於孝之類。若不務此、而徒欲汎然以観万物之理、則吾恐其如大軍之游騎、出太遠而無所帰也。」(10)
  又曰、「格物、莫若察之於身、其得之尤切。」(11)
  此九條者*、皆言格物致知所当用力之地、与其次第工程也。
  又曰、「格物窮理、但立誠意以格之、其遅速則在乎人之明暗耳。」(12)
  又曰、「入道莫如敬。未有能致知而不在敬者。」(13)
  又曰、「涵養須用敬。進学則在致知。」(14)
  又曰、「致知在乎所養、養知莫過於寡欲。」(15)
  又曰、「格物者、適道之始。思欲格物、則固已近道矣。是何也、以收其心而不放也。」(16)
  此五條者、又言涵養本原之功、所以為格物致知之本者也。
  凡程子之為説者、不過如此、其於格物致知之伝詳矣。今也尋其義理既無可疑、考其字義亦皆有拠。至以他書論之、則「文言」所謂「学聚問辨」(17)、『中庸』所謂「明善択善」(18)、『孟子』所謂「知性知天」(19)、又皆在乎固守力行之先、而可以騐夫『大学』始教之功為有在乎此也。愚嘗反覆考之、而有以信其必然。是以窃取其意、以補伝文之闕。不然、則又安敢犯不韙之罪、為無證之言、以自託於聖経賢伝之間乎。
《10a-10/19a-12》
○曰:然則吾子之意、亦可得而悉聞之乎。
●曰:吾聞之也。天道流行、造化発育、凡有声色貌象而盈於天地之間者、皆物也。既有是物、則其所以為是物者、莫不各有当然之則而自不容已。是皆得於天之所賦、而非人之所能為也。今且以其至切而近者言之、則心之為物、実主於身。其体則有仁義礼智之性、其用則有惻隠・羞悪・恭敬・是非之情。渾然在中、隨感而応、各有攸主而不可乱也。次而及於身之所具、則有口鼻耳目四肢之用。又次而及於身之所接、則有君臣・父子・夫婦・長幼・朋友之常。是皆必有当然之則而自不容已、所謂理也。外而至於人、則人之理不異於己也。遠而至於物、則物之理不異於人也。極其大、則天地之運、古今之変、不能外也。尽於小、則一塵之微、一息之頃、不能遺也。是乃上帝所降之衷(20)、烝民所秉之彝(21)、劉子所謂天地之中(22)、夫子所謂性与天道(23)、子思所謂天命之性(24)、孟子所謂仁義之心(25)、程子所謂天然自有之中(26)、張子所謂万物之一原(27)、邵子所謂道之形体者(28)。但其気質有清濁偏正之殊。物欲有浅深厚薄之異。是以人之与物、賢之与愚、相為懸絶而不能同耳。**以其理之同、故以一人之心而於天下万物之理無不能知。以其稟之異、故於其理或有所不能窮也。理有未窮、故其知有不尽。知有不蓋、則其心之所発、必不能純於義理、而無雑乎物欲之私。此其所以意有不誠、心有不正、身有不修、而天下国家不可得而治也。昔者聖人蓋有憂之。是以於其始教、為之小学、而使之習於誠敬、則所以收其放心、養其徳性者、己無所不用其至矣。及其進乎大学、則又使之即夫事物之中、因其所知之理、推而究之、以各到乎其極、則吾之知識、亦得以周遍精切而無不尽也。若其用力之方、則或考之事為之著、或察之念慮之微、或求之文字之中、或索之講論之際、使於身心性情之徳、人倫日用之常、以至天地鬼神之変、鳥獣草木之宜、自其一物之中、莫不有以見其所当然而不容已、与其所以然而不可易者。必其表裏精粗無所不尽、而又益推其類以通之、至於一日脱然而貫通焉、則於天下之物、皆有以究其義理精微之所極、而吾之聡明睿智、亦皆有以極其心之本体而無不尽矣。此愚之所以補乎本伝闕文之意、雖不能尽用程子之言、然其指趣要帰、則不合者鮮矣。読者其亦深考而実識之哉。
《11b-11/20b-10》
○曰:然則子之為学、不求諸心而求諸迹、不求之内而求之外。吾恐聖賢之学、不如是之浅近而支離也。
●曰:人之所以為学、心与理而已矣。心雖主乎一身、而其体之虚霊、足以管乎天下之理。理雖散在万物、而其用之微妙、実不外乎一人之心。初不可以内外精粗而論也。然或不知此心之霊、而無以存之、則昏昧雑擾、而無以窮衆理之妙。不知衆理之妙、而無以窮之、則偏狹固滞、而無以尽此心之全。此其理勢之相須、蓋亦有必然者。是以聖人設教、使人默識此心之霊、而存之於端荘静一之中、以為窮理之本、使人知有衆理之妙、而窮之於学問思辨之際、以致尽心之功。巨細相涵、動静交養、初未嘗有内外精粗之択、及其真積力久、而豁然貫通焉、則亦有以知其渾然一致、而果無内外精粗之可言矣。今必以是為浅近支離、而欲蔵形匿影(29)、別為一種幽深恍惚、艱難阻絶之論、務使学者莽然措其心於文字言語之外、而曰道必如此然後可以得之、則是近世仏学詖淫邪遁之尤者、而欲移之以乱古人明徳新民之実学、其亦誤矣。

*此九條:闇斎本同。点校本、作「此十條」。
**相為懸絶:点校本・闇斎本倶作「相与懸絶」。
(1)「問、「学以有至覚悟処。」曰、「莫先致知。能致知、則思一日愈明一日、久而後有覚也。学而無覚、則何益矣。又奚学為。『思曰睿、睿作聖。』纔思便睿、以至作聖、亦是一箇思。故曰、『勉強学問、則聞見博而智益明。』」……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十八)
(2)「問、忠信進徳之事、固可勉強、然致知甚難。曰、子以誠敬為可勉強、且恁地説。到底、須是知了方行得。若不知、只是覷却堯学他行事。無堯許多聡明睿知、怎生得如他動容周旋中礼。有諸中、必形諸外。徳容安可妄学。如子所言、是篤信而固守之、非固有之也。且如『中庸』九経、修身也、尊賢也、親親也。堯典『克明峻徳、以親九族』。親親本合在尊賢上、何故却在下。須是知所以親親之道方得。未致知、便欲誠意、是躐等也。学者固当勉強、然不致知、怎生行得。勉強行者、安能持久。除非燭理明、自然学循理。性本善、循理而行是須理事、本亦不難、但為人不知、旋安排著、便道難也。知有多少般数、煞有深浅。向親見一人、曾為虎所傷、因言及虎、神色便変。傍有数人、見佗説虎、非不知虎之猛可畏、然不如佗説了有畏懼之色、蓋真知虎者也。学者深知亦如此。且如膾炙。貴公子与野人莫不皆知其美、然貴人聞著便有欲嗜膾炙之色、野人則不然。学者須是真知、纔知得是、便泰然行将去也。某年二十時、解釈経義、与今無異、然思今日、覚得意味与少時自別。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十八)
(3)「或問、『進修之術何先。』曰、『莫先於正心誠意。誠意在致知、『致知在格物』。格、至也、如『祖考来格』之格。凡一物上有一理、須是窮致其理。窮理亦多端。或読書、講明義理。或論古今人物、別其是非、或応接事物而処其当、皆窮理也。』或問、『格物須物物格之、還只格一物而万理皆知。』曰、『怎生便会該通。?若只格一物便通衆理、雖顔子亦不敢如此道。須是今日格一件、明日又格一件、積習既多、然後脫然自有貫通処。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十八)
(4)「今人欲致知、須要格物。物不必謂事物然後謂之物也、自一身之中、至万物之理、但理会得多、相次自然豁然有覚処。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十七)
(5)「所務於窮理者、非道須尽窮了天下万物之理、又不道是窮得一理便到、只是要積累多後、自然見去。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二上)
(6)「格物窮理、非是要尽窮天下之物、但於一事上窮尽、其他可以類推。至如言孝、其所以為孝者如何、窮理[一無二字。]如一事上窮不得、且別窮一事、或先其易者、或先其難者、各随人深浅、如千蹊万徑、皆可適国、但得一道入得便可。所以能窮者、只為万物皆是一理、至如一物一事、雖小、皆有是理。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十五)
(7)「物理須是要窮。若言天地之所以高深、鬼神之所以幽顕。若只言天只是高、地只是深、只是已辞、更有甚。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十五)
(8)「……且如欲為孝、不成只守著一箇孝字。須是知所以為孝之道、所以侍奉当如何、温清当如何、然後能尽孝道也。……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十八)
(9)「問、『観物察己、還因見物、反求諸身否。』曰、『不必如此説。物我一理、纔明彼即曉此、合内外之道也。語其大、至天地之高厚。語其小、至一物之所以然、学者皆当理会。』又問、『致知、先求之四端、如何。』曰、『求之性情、固是切於身、然一草一木皆有理、須是察。』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十八)
(10)「致知、但知止於至善、為人子止於孝、為人父止於慈之類、不須外面、只務観物理、汎然正如遊騎無所帰也。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七)
(11)「『致知在格物』、格物之理、不若察之於身、其得尤切。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十七)
(12)「又問、『如何是格物。』先生曰、『格、至也。言窮至物理也。』又問、『如何可以格物。』曰、『但立誠意去格物、其遅速卻在人明暗也。明者格物速、暗者格物遅。』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二十二上)
(13)「入道莫如敬、未有能致知而不在敬者。今人主心不定、視心如寇賊而不可制、不是事累心、乃是心累事。当知天下無一物是合少得者、不可悪也。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三)
(14)「涵養須用敬、進学則在致知。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十八)
(15)「『致知在格物。』格、至也。物、事也。事皆有理、至其理、乃格物也。然致知在所養、養知莫過於寡欲二字。(正叔)」(『河南程氏外書』巻二)
(16)「『大学』曰、『物有本末、事有終始、知所先後、則近道矣。』人之学莫大於知本末終始。致知在格物、則所謂本也、始也。治天下国家、則所謂末也、終也。治天下国家、必本諸身、其身不正而能治天下国家者無之。格猶窮也、物猶理也、猶曰窮其理而已也。窮其理、然後足以致之、不窮則不能致也。格物者適道之始、欲思格物、則固已近道矣。是何也。以收其心而不放也。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二十五)
(17)張存中云、「『易』乾卦。君子学以聚之、問以辯之、寬以居之、仁以行之。[学聚問辯、進徳事也。寛居仁行、居業事也。]」
(18)「在下位不獲乎上、民不可得而治矣。獲乎上有道、不信乎朋友、不獲乎上矣。信乎朋友有道、不順乎親、不信乎朋友矣。順乎親有道、反諸身不誠、不順乎親矣。誠身有道、不明乎善、不誠乎身矣。誠者、天之道也。誠之者、人之道也。誠者不勉而中、不思而得、従容中道、聖人也。誠之者、択善而固執之者也。」(『中庸章句』第二十章)
(19)「孟子曰、尽其心者、知其性也。知其性、則知天矣。存其心、養其性、所以事天也。殀壽不弐、修身以俟之、所以立命也。」(『孟子』尽心上)
(20)詹道伝云、「『書』湯誥篇。」按、「惟皇上帝、降衷于下民。」(『尚書』商書・湯誥)
(21)詹道伝云、「『詩』烝民篇。」按、「天生烝民、有物有則、民之秉彝、好是懿徳」(『毛詩』大雅・烝民)
(22)張存中云、「『左伝』成公十三年。劉康公・成肅公、会晉侯伐秦。成子受脤于社、不敬。劉子曰、『吾聞之。民受天地之中以生、所謂命也。是以有動作礼義威儀之則、以定命也。能者養之以福、不能者敗以取禍。』」
(23)「子貢曰、夫子之文章、可得而聞也。夫子之言性与天道、不可得而聞也。」(『論語』公冶長)
(24)「天命之謂性、率性之謂道、脩道之謂教。」(『中庸章句』第一章)
(25)「雖存乎人者、豈無仁義之心哉。其所以放其良心者、亦猶斧斤之於木也、旦旦而伐之、可以為美乎。其日夜之所息、平旦之気、其好悪与人相近也者幾希、則其旦昼之所為、有梏亡之矣。梏之反覆、則其夜気不足以存。夜気不足以存、則其違禽獣不遠矣。人見其禽獣也、而以為未嘗有才焉者、是豈人之情也哉。」(『孟子』告子上)
(26)張存中云、「『近思録』……」按、「楊子抜一毛不為、墨子又摩頂放踵為之、此皆是不得中。至如子莫執中、欲執此二者之中、不知怎麼執得。識得則事事物物上皆天然有箇中在那上、不待人安排也。安排著、則不中矣。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十七)
(27)詹道伝云、「張子、名載、字子厚、家於鳳翔府郿県横渠鎮。世号横渠先生。○『正蒙』書「誠明篇」曰、性者、万物之一原、非有我之得私也。」
(28)詹道伝云、「邵子、名雍、字堯夫、諡康節。河南人。○性者、道之形体。『撃壌集』序。」
(29)張存中云、「『荘子』漁父篇。人有畏影悪迹而去之走者、挙足愈数而迹愈多、走愈疾而影不離身、自以為尚遅、疾走不休、絶力而死。不知処陰以休影、処静以息迹、愚亦甚矣。」『訳註』云、「『鄧析子』無厚篇「君者蔵形匿影、群下無私、掩目塞耳、万民恐震。」(104頁)

《12b-4/21a15》
○曰:近世大儒有為格物致知之説者曰、「格猶扞也、禦也。能扞禦外物、而後能知至道也。」(1)又有推其説者曰、「人生而静、其性本無不善。而有為不善者、外物誘之也。所謂格物以致其知者、亦曰扞去外物之誘、而本然之善自明耳。」(2)是其為説、不亦善乎。
●曰:天生烝民、有物有則、則物之与道、固未始相離也。今曰禦外物而後可以知至道、則是絶父子而後可以知孝慈、離君臣然後可以知仁敬也。是安有此理哉。若曰所謂外物者、不善之誘耳、非指君臣父子而言也。則夫外物之誘人、莫甚於飲食男女之欲。然推其本、則固亦莫非人之所当有而不能無者也。但於其間自有天理人欲之辨、而不可以毫釐差耳。惟其徒有是物、而不能察於吾之所以行乎其間者、孰為天理、孰為人欲、是以無以致其克復之功、而物之誘於外者、得以奪乎天理之本然也。今不即物以窮其原、而徒悪物之誘乎己、乃欲一切扞而去之、則是必閉口枵腹、然後可以得飲食之正、絶滅種類、然後可以全夫婦之別也。是雖裔戎無君無父之教、有不能充其説者。況乎聖人大中至正之道、而得以此乱之哉。

(1)趙順孫云、「此評司馬温公之説。」按、「『太学』曰、『致知在格物。』格猶扞也、禦也。能扞禦外物、然後能知至道矣。鄭氏以格為来、或者猶未尽古人之意乎。」(『温国文正司馬公集』巻七十一「致知在格物論」)
(2)詹道伝云、「孔周翰説。」

《13a-10/22a-5》
○曰:自程子以格物為窮理、而其学者伝之、見於文字多矣。是亦有以発其師説而有助於後学者耶。
●曰:
   程子之説、切於己而不遺於物、本於行事之実而不廃文字之功、極其大而不畧其小、究其精而不忽其粗。学者循是而用力焉、則既不務博而陷於支離、亦不径約而流於狂妄。既不舎其積累之漸、而其所謂豁然貫通者、又非見聞思慮之可及也。是以説経之意、入徳之方、其亦可謂反復詳備、而無俟於発明矣。若其門人、雖曰祖其師説、然以愚考之、則恐其皆未足以及此也。
   蓋有「以必窮万物之理同出於一為格物、知万物同出乎一理為知至、如合内外之道、則天人物我為一、通昼夜之道、則死生幽明為一、達哀楽好悪之情、則人与鳥獣魚鼈為一、求屈伸消長之変、則天地山川草木為一」者(1)、似矣。然其欲必「窮万物之理」、而專指外物、則於理之在己者有不明矣。但求衆物比類之同、而不究一物性情之異、則於理之精微者有不察矣。不欲其異而不免乎四説之異、必欲其同而未極乎一原之同、則徒有牽合之労、而不睹貫通之妙矣。其於程子之説何如哉。
   又有以為「窮理只是尋箇是処、然必以恕為本、而又先其大者、則一処理通、而触処皆通」者。(2)其曰尋箇是処者、則得矣。而曰「以恕為本」、則是求仁之方、而非窮理之務也。又曰「先其大者」、則不若先其近者之切也。又曰「一処通而一切通」、則又顔子之所不能及、程子之所不敢言、非若類推積累之可以循序而必至也。
   又有以為「天下之物不可勝窮、然皆備於我而非従外得也、所謂格物、亦曰反身而誠、則天下之物無不在我」者(3)、是亦似矣。然「反身而誠」、乃為物格知至以後之事。言其窮理之至、無所不尽、故凡天下之理、反求諸身、皆有以見其如目視・耳聴・手持・足行之畢具於此、而無毫髮之不実耳。固非以是方為格物之事、亦不謂但務反求諸身、而天下之理、自然無不誠也。『中庸』之言明善、即物格知至之事。其言誠身、即意誠心正之功。故不明乎善、則有反諸身而不誠者。其功夫地位固有序、而不可誣矣。今為格物之説、又安得遽以是而為言哉。
   又有「以今日格一物、明日格一物、為非程子之言」者。(4)則諸家所説程子之言、此類非一、不容皆誤。且其為説、正『中庸』学問思辨弗得弗措之事(5)、無所咈於理者、不知何所病而疑之也。豈其習於持敬之約、而厭夫観理之煩耶。抑直以己所未聞而不信他人之所聞也。夫持敬観理、不可偏廃。程子固已言之。若以己偶未聞而遂不之信、則以有子之似聖人、而速貧速朽之論、猶不能無待於子游而後定。今又安得遽以一人之所未聞、而尽廃衆人之所共聞者哉。(6)
   又有以為「物物致察、而宛転帰己、如察天行以自強、察地勢以厚徳」者(7)、亦似矣。然其曰「物物致察」、則是不察程子所謂「不必尽窮天下之物也。」又曰「宛転帰己」、則是不察程子所謂「物我一理、纔明彼即暁此」之意也。又曰「察天行以自強、察地勢以厚徳」、則是但欲因其已定之名、擬其已著之迹、而未嘗如程子所謂「求其所以然、与其所以為」者之妙也。
   独有所謂「即事即物、不厭不棄、而身親格之以精其知」者、為得致字向裏之意。而其曰「格之之道、必立志以定其本、居敬以持其志、志立乎事物之表、敬行乎事物之内、而知乃可精」者(8)、又有以合乎所謂「未有致知而不在敬」者之指。但其語意頗傷急迫、既不能尽其全体規模之大、又無以見其従容潜玩、積久貫通之功耳。
   鳴呼、程子之言、其答問反復之詳且明也如彼、而其門人之所以為説者乃如此。雖或僅有一二之合焉、而不免於猶有所未蓋也。是亦不待七十子喪而大義已乖矣。尚何望其能有所発而有助於後学哉。間独惟念、昔聞延平先生之教、以為「為学之初、且当常存此心、勿為他事所勝。凡遇一事、即当且就此事反復推尋、以究其理、待此一事融釈脱落、然後循序少進、而別窮一事。如此既久、積累之多、胸中自当有灑然処、非文字言語之所及也。」(9)詳味此言、雖其規模之大、條理之密、若不逮於程子、然其工夫之漸次、意味之深切、則有非他説所能及者。惟嘗実用力於此者、為能有以識之。未易以口舌争也。
《16a-3/24b-5》
○曰:然則所謂格物致知之学、与世之所謂博物洽聞者、奚以異。
●曰:此以反身窮理為主、而必究其本末是非之極摰。彼以徇外誇多為務、而不覈其表裏真妄之実然。必究其極、是以知愈博而心愈明。不覈其実、是以識愈多而心愈窒。此正為己為人之所以分、不可不察也。

(1)趙順孫云、「此評藍田呂氏之説。」按、「藍田呂氏曰、致知在格物。格之為言至也。致知、窮理也。窮理者、必窮万物之理同至於一而巳。所謂格物也。合内外之道、則天人物我為一、通昼夜之道、則生死幽明為一。達哀楽好悪之情、則人与鳥獣魚鼈為一。求屈伸消長之変、則天地山川草木人物為一。孔子曰、『吾道一以貫之。』」(『礼記集説』巻一百四十九)
(2)趙順孫云、「此評上蔡謝氏之説。」按、「学者且須是窮理。物物皆有理。窮理、則能知天之所為。知天之所為、則与天為一。与天為一、無往而非理也。窮理、則是尋箇是処。有我不能窮理、人誰識真我。何者為我。理便是我。窮理之至、自然不勉而中、不思而得、従容中道。曰、理必物物而窮之乎。曰必窮其大者。理、一而巳。一処理窮、触処皆通。恕、夫窮理之本歟。」(『上蔡語録』巻中))
(3)趙順孫云、「此評亀山楊氏之説。」『訳註』云、「『亀山集』巻二十六「題蕭欲仁大学篇後」参照」按、「延平楊氏曰、……又曰、反身者、反求諸身也。蓋万物皆備於我、非自外得反諸身而巳。 又曰、明善在致知、致知在格物。号物之多至於万、則物蓋有不可勝窮者、反身而誠、則挙天下之物在我矣。『詩』曰、『天生蒸民、有物有則。』凡形色具於吾身者、無非物也、而各有則焉、反而求之、則天下之理得矣。」(『礼記集説』巻一百三十二〈中庸〉)、又「楊曰、孟子曰、『万物皆備於我矣、反身而誠、楽莫大焉。』知万物皆備於我、則物之数雖多、反而求之於我身、可也。故曰、『尽己之性、則能尽人之性。尽人之性、則能尽物之性。』以己於人物性無二故也。……」(『孟子精義』巻十三〈孟子曰万物皆備於我矣章〉)
(4)趙順孫云、「此評和静尹氏之説。」按、「以『今日格一件、明日格一件』為非伊川之言者、和靖也。和靖且是深信程子者。想是此等説話不曾聞得、或是其心不以為然、故於此説有所不領会耳。」(『朱子語類』巻十八・大学・或問下伝五章)、又「或曰、『想得当時『大学』、亦未成倫緒、難看在。』曰、『然。尹彦明看得好、想見煞著日月看。臨了連格物也看錯了、所以深不信伊川『今日格一件、明日格一件』之説、是看箇甚麼。』」(『朱子語類』巻九十五・程氏之書一)
(5)「博学之、審問之、慎思之、明辨之、篤行之。有弗学、学之弗能弗措也。有弗問、問之弗知弗措也。有弗思、思之弗得弗措也。有弗辨、辨之弗明弗措也。有弗行、行之弗篤弗措也。人一能之己百之、人十能之己千之。」(『中庸章句』二十章)
(6)詹道伝云、「『礼記』檀弓上。有子問於曾子曰、『聞(問)喪於夫子乎。』曰、『聞之矣。喪欲速貧、死欲速朽。』有子曰、『是非君子之言也。』曾子曰、『参也(……)与子游聞之。』有子曰、『然。然則夫子有為言之也。』曾子以斯言告於子游。子游曰、『甚哉、有子之言似夫子也。昔者夫子居於宋、見桓司馬自為石椁、三年而不成。夫子曰、若是其靡也、死不如速朽之愈也。死之欲速朽、為桓司馬言之也。南宮敬叔反、必載宝而朝。夫子曰、若是其貨也、喪不如速貧之愈也。喪之欲速貧、為敬叔言之也。』曾子以子游之言告於有子。有子曰、『 然。吾固曰、非夫子之言也。』(……)」
(7)趙順孫云、「此評胡文定公之説。」按、「武威胡氏曰……又曰、夫窮理尽性、乃聖門事業。物物而察、知之始也、中人所可能者、一以貫之、知之至也、非上知不与焉。是故以子貢之明達、猶疑於其師、以為多学而知之也。且置是事而以致知格物為先、物物而察、則知益明心益広、道可近矣。然物物而察者、又豈逐物而不知反哉。又豈以己与物為二哉。察於天行以自強也、察於地勢以厚徳也、察於雲雷以経綸也、察於山泉以果行也、察於日月通昼夜也、察於尺蠖明屈伸也。遠察諸物、其略如此。察於耳目身舌克私心也、察於辞貌顔色尊徳性也、察於灑掃応対兼本末也、察於心性四体養浩然之気也。近察諸身、其要如此。無所不在者、理也。無所不有者、心也。物物致察、宛転帰己、則心与理不昧、故知循理者士也。物物皆備、反身而誠、則心与理不違、故楽循理者君子也。天地合徳、四時合序、則心与理為一、無事乎循矣。故一以貫之、聖人也。豈易言哉。……」(『礼記集説』巻一百四十九)
(8)趙順孫云、「此評五峯胡氏之説。」按、「五峯胡氏曰、人非生而知之、則其所知、皆縁事物而知。故迷於事物、流蕩失中、無所攸止。然所謂事物者、乃人生所不可無、而亦不能掃滅、使之無者也。故儒之道、即事即物、不厭不棄、必身親格之、以精其知焉。格之之道、立志以定其本、而居敬以持其志。志立乎事物之表、而敬行乎事物之内、則物可格而知可精矣。[宏]」(『礼記集説』巻一百五十)
(9)詹道伝云、「先生、姓李氏、諱通(侗)、字愿仲、受学於予章羅仲素。仲素即亀山楊文靖公之高弟也。文靖倡道東南、従游者衆。然語其潜思力行、任重詣極者、羅公一人而巳。羅公授道於延平、延平授道於朱子。」

或問六章之指

《16a-9/24b-13》
○或問:六章之指、其詳猶有可得而言者耶。
●曰:天下之道二、善与悪而已矣。然揆厥所元、而循其次第、則善者天命所賦之本然、悪者物欲所生之邪穢也。是以人之常性、莫不有善而無悪、其本心莫不好善而悪悪。然既有是形体之累、而又為気稟之拘、是以物欲之私、得以蔽之、而天命之本然者、不得而著。其於事物之理、固有瞢然不知其善悪之所在者、亦有僅識其粗、而不能真知其可好可悪之極者。夫不知善之真可好、則其好善也、雖曰好之、而未能無不好者以拒之於内。不知悪之真可悪、則其悪悪也、雖曰悪之、而未能無不悪者以挽之於中。是以不免於苛焉以自欺、而意之所発有不誠者。夫好善而不誠、則非惟不足以為善、而反有以賊乎其善。悪悪而不誠、則非惟不足以去悪、而適所以長乎其悪。是則其為害也、徒有甚焉、而何益之有哉。聖人於此、蓋有憂之。故為大学之教、而必首之以格物致知之目、以開明其心術、使既有以識夫善悪之所在、与其可好可悪之必然矣。至此而復進之以必誠其意之説焉、則又欲其謹之於幽独隠微之奥、以禁止其苟且自欺之萌。而凡其心之所発、如曰好善、則必由中及外、無一毫之不好也。如曰悪悪、則必由中及外、無一毫之不悪也。夫好善而中無不好、則是其好之也、如好好色之真、欲以快乎己之目、初非為人而好之也。悪悪而中無不悪、則是其悪之也、如悪悪臭之真、欲以足乎己之鼻、初非為人而悪之也。所発之実、既如此矣、而須臾之頃、繊芥之微、念念相承、又無敢有少間断焉、則庶乎内外昭融、表裏澄徹、而心無不正、身無不修矣。若彼小人、幽隠之間、実為不善、而猶欲外托於善以自蓋、則亦不可謂其全然不知善悪之所在。但以不知其真可好悪、而又不能謹之於独以禁止其苛且自欺之萌、是以淪陷至於如此而不自知耳。此章之説、其詳如此、是固宜為自修之先務矣。然非有以開其知識之真、則不能有以致其好悪之実。故必曰「欲誠其意者、先致其知。」又曰「知至而后意誠。」然猶不敢恃其知之已至、而聴其所自為也。故又曰「必誠其意、必謹其独、而毋自欺焉。」則大学工夫、次第相承、首尾為一、而不仮他術以雑乎其間、亦可見矣。後此皆然、今不復重出也。

《17b-9/26a-8》
○曰:然則慊之為義、或以為少、又以為恨、与此不同、何也。
●曰:慊之為字、有作嗛者、而字書以為口銜物也。(1)然則慊亦但為心有所銜之意*、而其為快・為足・為恨・為少、則以所言之異而別之耳。**孟子所謂「慊於心」(2)、楽毅所謂「慊於志」(3)、則以銜其快与足之意而言者也。孟子所謂「吾何慊」(4)、『漢書』所謂「嗛栗姫」(5)、則以銜其恨与少之意而言者也。読者各隨所指而観之、則既並行而不悖矣。字書又以其訓快与足者、読与愜同、則義愈明而音又異、尤不患於無別也。

*所銜之意:点校本・闇斎本作「所銜之義」。
**則以所言之異:点校本・闇斎本作「則以所銜之異」。
(1)「口有所銜也。从口兼声。」(『説文解字』巻二上)
(2)「……敢問何謂浩然之気。曰、難言也。其為気也、至大至剛、以直養而無害、則塞于天地之間。其為気也、配義与道。無是、餒也。是集義所生者、非義襲而取之也。行有不慊於心、則餒矣。我故曰、告子未嘗知義、以其外之也。[慊、快也、足也。]」(『孟子集注』公孫丑上)
(3)詹道伝云、「『史記』列伝、楽毅遣燕恵王書曰、自五伯以来、功未有及於先王者也。先王以為慊於志。」按、『史記索隠』曰、「按、慊音苦簟反。作嗛、嗛者、常慊然而不愜其志也。」
(4)「……曰、豈謂是与。曾子曰、『晉楚之富、不可及也。彼以其富、我以吾仁。彼以其爵、我以吾義。吾何慊乎哉。』夫豈不義而曾子言之。是或一道也。天下有達尊三。爵一、歯一、徳一。朝廷莫如爵、郷党莫如歯、輔世長民莫如徳。悪得有其一、以慢其二哉。[慊、恨也、少也。或作嗛、字書以為口銜物也。然則慊亦但為心有所銜之義、其為快・為足・為恨・為少、則因其事而所銜有不同耳。]」(『孟子集注』公孫丑下)
(5)詹道伝云、「西漢・外戚伝、景帝立斉栗姫男為大子、王夫人男為膠東王。長公主嫖有女、欲与太子為妃、栗姬(……)謝(……)不許。長公主欲与王夫人、夫人許之。会薄皇后廃、長公主日譖栗姫短。景帝嘗属諸姫子、曰、「吾百歳後、善視之。」栗姫怒不肯応、言不遜、景帝心銜之而未発也。長公主日誉王夫人男之美、帝亦自賢之。(……)王夫人知嗛栗姫、又陰使人趣大臣立栗姫為皇后。大行奏事、文曰、「『子以母貴、母以子貴。』今太子母宜号宜為皇后。」帝怒曰、「是乃所当言邪。」遂案誅大行、而廃太子為臨江王。栗姫(……)以憂死。卒立王夫人為皇后、男為大子。」按、中華書局本『漢書』、無「知嗛栗姫」四字。『四書通證』作「……又耳曩者夢日符、計未有所定。王夫人知嗛栗姫……」

或問人之有心本以応物

《18a-5/26b-3》
○或問:人之有心、本以応物、而此章之伝、以為有所喜怒憂懼、便為不得其正。然則其為心也、必如槁木之不復生、死灰之不復然、乃為得其正邪。
●曰:人之一心、湛然虚明、如鑑之空、如衡之平、以為一身之主者、固其真体之本然、而喜怒憂懼、隨感而応、妍蚩俯仰、因物賦形者、亦其用之所不能無者也。故其未感之時、至虚至静、所謂鑑空衡平之体、雖鬼神有不得窺其際者、固無得失之可議。及其感物之際、而所応者又皆中節、則其鑑空衡平之用、流行不滞、正大光明。是乃所以為天下之達道、亦何不得其正之法哉。*惟其事物之来、有所不察、応之既或不能無失、且又不能不与倶往、則其喜怒憂懼、必有動乎中者、而此心之用、始有不得其正者耳。伝者之意、固非以心之応物、便為不得其正、而必如枯木死灰、然後乃為得其正也。惟是此心之霊、既曰一身之主。苟得其正、而無不在是、則耳目口鼻・四肢百骸、莫不有所聴命以供其事、而其動静語黙・出入起居、惟吾所使、而無不合於理。如其不然、則心在於此**、而心馳於彼、血肉之体、無所管摂、其不為「仰面貪看鳥、回頭錯応人」者(1)、幾希矣。孔子所謂「操則存、舎則亡」(2)、孟子所謂「求其放心、従其大体」者(3)、蓋皆謂此、学者可不深念而屡省之哉。

*何不得其正之法哉:点校本・闇斎本作「何不得其正之有哉」。
**心在於此:点校本・闇斎本、作「身在於此」。当以作「身」為是。
(1)張存中云、「唐杜少陵、漫成詩。」按、「江皋已仲春、花下復清晨。仰面貪看鳥、回頭錯応人。[仰面貪看鳥、回頭錯応人、視聴不以我也。胥失之矣。]読書難字過、対酒満壷頻。近識峨眉老、知予懶是真。」(『文門集註杜工部詩』巻二)
(2)「……故苟得其養、無物不長。苟失其養、無物不消。孔子曰、『操則存、舍則亡。出入無時、莫知其郷。 』惟心之謂与。[孔子言心、操之則在此、舎之則失去、其出入無定時、亦無定処如此。孟子引之、以明心之神明不測、得失之易、而保守之難、不可頃刻失其養。学者当無時而不用其力、使神清気定、常如平旦之時、則此心常存、無適而非仁義也。]」(『孟子集注』告子上)
(3)「孟子曰、仁、人心也。義、人路也。舍其路而弗由、放其心而不知求、哀哉。人有雞犬放、則知求之。有放心、而不知求。学問之道無他、求其放心而已矣。[学問之事、固非一端、然其道則在於求其放心而已。蓋能如是則志気清明、義理昭著、而可以上達。不然則昏昧放逸、雖曰従事於学、而終不能有所発明矣。]」(『孟子集注』告子上)

或問八章之辟

《19a-1/27a-13》
○或問:八章之辟、旧読為譬、而今読為僻、何也。
●曰:旧音旧説、以上章例之而不合也。以下文逆之而不通也。是以間者窃以類例文意求之、而得其説如此。蓋曰人之常情、於此五者、一有所向、則失其好悪之平、而陷於一偏。是以身有不修、不能斉其家耳。蓋偏於愛、則溺焉而不知其悪矣。偏於悪、則阻焉而不知其善矣。是其身之所接、好悪取舎之間、将無一当於理者。而況於閨門之内、恩常掩義、亦何以勝其情愛暱比之私、而能有以斉之哉。
○曰:凡是五者、皆身与物接所不能無、而亦既有当然之則矣。今曰一有所向、便為偏倚而身不修、則是必其接物之際、此心漠然、都無親疎之等・貴賎之別、然後得免於偏也。且心既正矣、則宜其身之無不修、今乃猶有若是之偏、何哉。
●曰:不然也。此章之義、実承上章。其立文命意、大抵相似。蓋以為身与事接、而後或有所偏、非以為一与事接而必有所偏。所謂「心正而后身修」、亦曰「心得其正」、乃能修身、非謂此心一正、則身不待撿而自修也。

《19b-5/27b-16》
○曰:親愛・賎悪・畏敬・哀矜、固人心之所宜有、若夫傲惰、則凶徳也。曽謂本心而有如是之則哉。
●曰:傲之為凶徳也、正以其先有是心、不度所施而無所不敖爾。若因人之可敖而敖之、則是常情所宜有、而事理之当然也。今有人焉、其親且旧、未至於可親而愛也、其位与徳、未至於可畏而敬也、其窮未至於可哀、而其悪未至於可賎也、其言無足去取、而其行無足是非也、則視之泛然如塗之人而已爾。又其下者、則夫子之取瑟而歌(1)、孟子之隠几而臥(2)、蓋亦因其有以自取、而非吾故有敖之之意。亦安得而遽謂之凶徳哉。又況此章之旨、乃為慮其因有所重、而陷於一偏者発。其言雖曰有所敖惰、而其意則正欲人之於此更加詳審、雖曰所当敖惰、而猶不敢肆其敖惰之心也。亦何病哉。

(1)「孺悲欲見孔子、孔子辞以疾。将命者出戸、取瑟而歌。使之聞之。[孺悲、魯人、嘗学士喪礼於孔子。当是時必有以得罪者。故辞以疾、而又使知其非疾、以警教之也。]」(『孟子集注』)
(2)「孟子去斉、宿於昼。有欲為王留行者、坐而言。不応、隠几而臥。客不悦曰、『弟子斉宿而後敢言、夫子臥而不聴、請勿復敢見矣。』曰、『坐。我明語子。昔者魯繆公無人乎子思之側、則不能安子思。泄柳・申詳、無人乎繆公之側、則不能安其身。子為長者慮、而不及子思、子絶長者乎、長者絶子乎。』[長者、孟子自称也。言斉王不使子来、而子自欲為王留我。是所以為我謀者、不及繆公留子思之事、而先絶我也。我之臥而不応、豈為先絶子乎。]」(『孟子集注』公孫丑下)

或問如保赤子

《20a-6/28b-1》
○或問:「如保赤子」、何也。
●曰:程子有言、赤子未能自言其意、而為之母者、慈愛之心出於至誠、則凡所以求其意者、雖或不中、而不至於大相遠矣。豈待学而後能哉。若民則非如赤子之不能自言矣、而使之者反不能無失於其心、則以本無慈愛之実、而於此有不察耳。伝之言此、蓋以明夫使衆之道、不過自其慈幼者而推之、而慈幼之心、又非外鑠而有待於強為也。事君之孝、事長之弟、亦何以異於此哉。既挙其細、則大者可知矣。

(1)「嘗言鄭戩作県、定民陳氏為里正。既暮、有姓陳人乞分居、戩立笞之、曰、『安有朝定里正、而夕乞分居。』既而察之、乞分居者、非定里正也。今夫赤子未能言、其志意嗜欲人所未知、其母必不能知之、然不至誤認其意者、何也。誠心愛敬而已。若使愛敬其民如其赤子、何錯繆之有。故心誠求之、雖不中、不遠矣。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二上・東見録)

《20b-1/28b-10》
○曰:仁譲言家、貧戻言人、何也。
●曰:善必積而後成、悪雖小而可懼、古人之深戒也。『書』所謂「爾惟徳罔小、万邦惟慶。爾惟不徳罔大、墜厥宗。」(1)亦是意爾。

(1)「爾惟徳罔小、万邦惟慶。爾惟不徳罔大、墜厥宗。」(『尚書』尹訓)

《20b-4/28b-13》
○曰:此章本言上行下效、有不期然而然者。今曰「有諸己而後求諸人、無諸己而後非諸人」、則是猶有待於勧勉程督而後化。且内適自修、而遽欲望人之皆有、己方僅免、而遂欲責人以必無也。
●曰:此為治其国者言之、則推吾所有、与民共由、其條教法令之施、賞善罰悪之政、固有理所当然而不可已者。但以所令反其所好、則民不従、故又推本言之、欲其先成於己、而有以責人。固非謂其專務修己、都不治人、而拱手以俟其自化、亦非謂其矜己之長、愧人之短、而脅之以必従也。故先君子之言曰、「有諸己、不必求諸人。以為求諸人而無諸己、則不可也。無諸己、不必非諸人。以為非諸人而有諸己、則不可也。」(1)正此意也。
《21a-3/29a-11》
○曰:然則未能有善而遂不求人之善、未能去悪而遂不非人之悪、斯不亦恕而終身可行乎哉。
●曰:恕字之旨、以如心為義。蓋曰如治己之心以治人、如愛己之心以愛人、而非苟然姑息之謂也。然人之為心、必嘗窮理以正之、使其所以治己愛己者皆出於正、然後可以即是推之以及於人、而恕之為道、有可言者。故『大学』之伝、最後両章始及於此、則其用力之序、亦可見矣。至即此章而論之、則欲如治己之心以治人者、又不過以強於自治為本。蓋能強於自治、至於有善而可以求人之善、無悪而可以非人之悪、然後推己及人*、使之亦如我之所以自治而自治焉、則表端景正、源潔流清、而治己治人、無不尽其道矣。所以終身力此、而無不可行之時也。今乃不然、而直欲以其不肖之身為標準、視吾治教所当及者、一以姑息待之、不相訓誥、不相禁戒、将使天下之人、皆如己之不肖而淪胥以陷焉。是乃大乱之道、而豈所謂終身可行之恕焉**。近世名卿之言有曰、「人雖至愚、責人則明。雖有聡明、恕己則昏。苟能以責人之心責己、恕己之心恕人、則不患不至於聖賢矣。」(2)此言近厚、世亦多称之者。但恕字之義、本以如心而得、故可以施之於人、而不可以施之於己。今曰「恕己則昏」、則是已知其如此矣、而又曰「以恕己之心恕人」、則是既不知自治其昏、而遂推以及人、使其亦将如我之昏而後已也、乃欲由此以入聖賢之域、豈不誤哉。藉令其意但為欲反此心以恕於人***、則亦止可以言下章愛人之事、而於此章治人之意、与夫『中庸』以人治人之説(3)、則皆未有合者。蓋其為恕雖同、而一以及人為主、一以自治為主、則二者之間、毫釐之異、正学者所当深察而明辨也。若漢之光武、亦賢君也。一旦以無罪黜其妻、其臣郅惲不能力陳大義以救其失、而姑為緩辞以慰解之。(4)是乃所謂不能三年而緦功是察、放飯流歠而歯決是憚者。(5)****光武乃謂惲為善恕己量主、則其失又甚遠、而大啓為人臣者不肯責難陳善以賊其君之罪。一字之義、有所不明、而其禍乃至於此。可不謹哉。

*然後推己及人:点校本・闇斎本作「然後推以及人」
**可行之恕焉:点校本・闇斎本作「可行之恕哉」
***反此心以恕於人:点校本・闇斎本作「反此心以施於人」
****歯決是憚者:闇斎本同。点校本作「歯決是問者」
(1)趙順孫云、「此韋斎朱公之説。」詹道伝云、「文公父、名松、喬年、号韋斎先生。」
(2)詹道伝云、「范純仁、字堯夫、諡忠宣公。」按、「毎戒子弟曰、人雖至愚、責人則明、雖有聡明、恕己則昏。苟能以責人之心責己、恕己之心恕人、不患不至聖賢地位也。」(『范忠宣公集』補編・范純仁伝)
(3)「子曰、道不遠人。人之為道而遠人、不可以為道。詩云、『伐柯伐柯、其則不遠。』執柯以伐柯、睨而視之、猶以為遠。故君子以人治人、改而止。[言人執柯伐木以為柯者、彼柯長短之法、在此柯耳。然猶有彼此之別、故伐者視之猶以為遠也。若以人治人、則所以為人之道、各在当人之身、初無彼此之別。故君子之治人也、即以其人之道、還治其人之身。其人能改、即止不治。蓋責之以其所能知能行、非欲其遠人以為道也。]」(『中庸章句』十三章)
(4)詹道伝云、「『後漢』郅惲伝、郭皇后廃、惲乃言於帝曰、『臣聞夫婦之好、父不能得之於子、況臣能得之於君乎。是臣所不敢言。雖然、願陛下念其可否之計、無令天下有議社稷而已。』帝曰、『惲善恕己量主、知我必不有所左右而軽天下也。』」
(5)「孟子曰、知者無不知也、当務之為急。仁者無不愛也、急親賢之為務。堯舜之知而不徧物、急先務也。堯舜之仁不徧愛人、急親賢也。不能三年之喪、而緦小功之察、放飯流歠、而問無歯決、是之謂不知務。[三年之喪、服之重者也。緦麻三月、小功五月、服之軽者也。察、致詳也。放飯、大飯。流歠、長歠、不敬之大者也。歯決、齧断乾肉、不敬之小者也。問、講求之意。○此章言君子之於道、識其全体、則心不狹。知所先後、則事有序。]」(『孟子集注』尽心上)

《22a-11/30b-3》
○曰:既結上文、而復引『詩』者三、何也。
●曰:古人言必引『詩』、蓋取其嗟嘆咏歌、優遊厭飫、有以感発人之善心、非徒取彼之文、證此之義而已也。夫以此章所論斉家治国之事、文具而意足矣。復三引『詩』、非能於其所論之外、別有所発明也。然嘗試読之、則反復吟咏之間、意味深長、義理通暢、使人心融神会、有不知手舞而足蹈者。是則引『詩』之助、与為多焉。蓋不独此、他凡引『詩』云者、皆以是求之*、則引者之意可見、而『詩』之為用亦得矣。
○曰:三詩亦有序乎。
●曰:首言家人、次言兄弟、終言四国、亦「刑於寡妻、至於兄弟、以御於家邦」之意也。

*以是求之:点校本・闇斎本作「以是而求之」。

或問上章論斉家治国之道

《22b-10/31a-1》
○或問:上章論斉家治国之道、既以孝弟慈為言矣。此論治国平天下之道、而復以是為言、何也。
●曰:三者、人道之大端、衆心之所同得者也。自家以及国、自国以及天下、雖有大小之殊*、然其道不過如此而已。但前章專以己推而人化為言。此章又申言之、以見人心之所同而不能已者如此、是以君子不唯有以化之、而又有以処之也。蓋人之所以為心者、雖曰未嘗不同、然貴賎殊勢、賢愚異稟。苟非在上之君子、真知実蹈、有以倡之、則下之有是心者、亦無所感而興起矣。幸其有以倡焉而興起矣、然上之人乃或不能察彼之心、而失其所以処之之道、則彼其所興起者、或不得遂而反有不均之歎。是以君子察其心之所同、而得夫絜矩之道、然後有以処此、而遂其興起之善端也。
《23a-10/31a-16》
○曰:何以言絜之為度也。
●曰:此荘子所謂「絜之百圍」(1)、賈子所謂「度長絜大」者也。(2)前此諸儒、蓋莫之省、而強訓以挈、殊無意謂。(3)先友太史范公乃独推此以言之、而後其理可得而通也。(4)蓋絜、度也。矩、所以為方也。以己之心度人之心、知人之所悪者不異乎己、則不敢以己之所悪者施之於人。使吾之身一処乎此、則上下四方、物我之際、各得其分、不相侵越、而各就其中。挍其所占之地、則其広狭長短、又皆平均如一、截然方正**、而無有餘不足之処。是則所謂絜矩者也。夫為天下国家、而所以処心制事者、一出於此、則天地之間、将無一物不得其所、而凡天下之欲為孝弟不倍者、皆得以自尽其心、而無不均之歎矣。天下其有不平者乎。然君子之所以有此、亦豈自外至而強為之哉。亦曰物格知至、故有以通天下之志、而知千万人之心即一人之心、意誠心正、故有以勝一己之私、而能以一人之心為千万人之心。其如此而已矣。一有私意存乎其間、則一膜之外、便為胡越、雖欲絜矩、亦将有所隔礙而不能通矣。若趙由之為守則易尉***、而為尉則陵守、王肅之方於事上、而好人佞己。推其所由、蓋出於此、而充其類、則雖桀紂・盗跖之所為、亦将何所不至哉。(5)
《24a-5/32a-8》
○曰:然則絜矩之云、是則所謂恕者已乎。
●曰:此固前章所謂如愛己之心以愛人者也。夫子所謂「終身可行」(6)、程子所謂「充拓得去、則天地変化而草木蕃。充拓不去、則天地閉而賢人隠」(7)、皆以其可以推之而無不通耳。然必自其窮理正心者而推之、則吾之愛悪取舎、皆得其正、而其所推以及人者、亦無不得其正。是以上下四方以此度之、而莫不截然各得其分。若於理有未明、而心有未正、則吾之所欲者、未必其所当欲、吾之所悪者、未必其所当悪。乃不察此而遽欲以是為施於人之準則、則其意雖公、而事則私。是将見其物我相侵、彼此交病、而雖庭除之内・跬歩之間、亦且参商矛盾、而不可行矣。尚何終身之望哉。是以聖賢凡言恕者、又必以忠為本、而程子亦言忠恕両言、如形与影、欲去其一而不可得。(8)蓋惟忠、而後所如之心始得其正。是亦此篇先後本末之意也。然則君子之学、可不謹其序哉。

*大小之殊:点校本同。闇斎本作「小大之殊」。
**截然方正:闇斎本同。点校本作「截然正方」。
***若趙由之:点校本同。闇斎本作「君趙由之」。但し「君」は「若」と訓ずる。
(1)張存中云、「『荘子』人間世篇、匠石之斉、至于曲轅、見櫟社樹。其大蔽牛、絜之百圍」
(2)張存中云、「「過秦論」[賈子、名誼、洛陽人。漢文帝時、官至博士。]、試使山東之国、世陳涉度長絜大、比権量力、則不可同年而語矣。」『新書』過秦論上。
(3)鄭玄注云、「絜猶結也、挈也。矩、法也。君子有挈法之道、謂当執而行之動作不失之。」
(4)趙順孫云、「文集曰、此范公如圭之説。義理切当、援据分明。先儒訓説、皆未及。」按、「絜矩之義、乃聞之范公名如圭字伯達、其説如此。義理切当、援据分明、先儒訓説、皆未及也。」(『朱子文集』巻五十五「答邵叔義(第二)」)、「……又曰、某十二三歳時、見范丈所言如此。他甚自喜、以為先儒所未嘗到也。」(『朱子語類』巻十六・大学伝十章)
(5)詹道伝云、「『史記』酷吏伝、周陽由者、其父趙兼以淮南王舅父侯周陽、故因姓周陽氏。由(……)為郎、事孝文及景帝。景帝時、為郡守。武帝即位、吏治尚循謹甚、然由居二千石中、最為酷暴驕恣。(……)所居郡、必夷其豪。為守、視都尉如令。為都尉、必陵太守、奪之治。(……)由後為河東都尉、時与其守勝屠公(争権)、相告言罪。勝屠公当抵罪、義不受刑、自殺、而由棄市。○『魏志』王肅伝、肅太和中拜散騎常侍。[肅、字子雍、東海郡人。]史評曰、『劉寔以為肅方事上而好下佞己、此一反也。性嗜栄貴而不求苟合。此二反也。吝惜財物而治身不穢、此三反也。』曾子曰、『所悪於上、毋以使下。止此之謂絜矩之道。』嗚呼、肅豈知是哉。」按、『三国魏志』王肅伝、「肅字子雍。年十八、従宋忠読太玄、而更為之解。黄初中、為散騎黄門侍郎。太和三年、拜散騎常侍。」史評は裴松之注引劉寔の言。曾子以下は詹道伝の意見。
(6)「子貢問曰、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。子曰、其恕乎。己所不欲、勿施於人。[推己及物、其施不窮、故可以終身行之。]」(『論語集注』衛霊公)
(7)「或問明道先生、『如何斯可謂之恕。』先生曰、『充拡得去則為恕。』『心如何是充拡得去底気象。』曰、『天地変化草木蕃。』『充拡不去時如何。』曰、『天地閉、賢人隠。』」(『河南程氏外書』巻十二・伝聞雑記)
(8)「或問忠恕之別。曰、猶形影也。無忠則不能為恕矣。」(『河南程氏外書』巻十一・時氏本拾遺)

《24b-8/32b-10》
○曰:自身而家、自家而国、自国而天下、均為推己及人之事。而伝之所以釈之者、一事自為一説、若有不能相通焉者、何也。
●曰:此以勢之遠邇・事之先後、而所施有不同耳。実非有異事也。蓋必審於接物、好悪不偏、然後有以正倫理、篤恩義、而斉其家。其家已斉、事皆可法、然後有以立標準、胥教誨、而治其国。其国已治、民知興起、然後可以推己度物、挙此加彼、而平天下。此以其遠近先後而施有不同者也。然自国以上、則治於内者、厳密而精詳。自国以下、則治於外者、広博而周遍。亦可見其本末実一物、首尾実一身矣。何名為異説哉。

《25a-5/33a-6》
○曰:所謂「民之父母」者、何也。
●曰:君子有絜矩之道、故能以己之好悪、知民之好悪、又能以民之好悪、為己之好悪也。夫好其所好、而与之聚之、悪其所悪、而不以施焉、則上之愛下、真猶父母之愛其子矣。彼民之親其上、豈不亦猶子之愛其父母哉。

《25a-10/33a-11》
○曰:此所引「節南山」之詩、何也。
●曰:言在尊位者、人所観仰、不可不謹。若人君恣己徇私、不与天下同其好悪、則為天下僇、如桀紂・幽厲也。

《25a-12/33a-14》
○曰:「得衆得国、失衆失国」、何也。
●曰:言能絜矩、則民父母之、而得衆得国矣。不能絜矩、則為天下僇*、而失衆失国矣。

*則為天下僇:闇斎本同。点校本作「而為天下僇」。

《25b-2/33b-1》
○曰:所謂「先慎乎徳」、何也。
●曰:上言有国者不可不謹、此言其所謹而当先者、尤在於徳也。徳即所謂明徳。所以謹之、亦曰格物・致知・誠意・正心、以修其身而已矣。

《25b-5/33b-4》
○曰:此其深言務財用而失民、何也。
●曰:有徳而有人有土、則因天分地、不患乎無財用矣。然不知本末、而無絜矩之心、則未有不争鬭其民而施之以劫奪之教者也。『易大伝』曰、「何以聚人。曰財。」(1)『春秋外伝』曰、「王人者、将以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。」(2)故財聚於上、則民散於下矣。財散於下、則民帰於上矣。「言悖而出者、亦悖而入。貨悖而入者、亦悖而出。」鄭氏以為君有逆命、則民有逆辞。上貧於利、則下人侵畔。(3)得其旨矣。

(1)「天地之大徳曰生、聖人之大宝曰位。何以守位。曰仁。何以聚人。曰財。理財正辞、禁民為非、曰義。」(『周易』繋辞下伝)
(2)「厲王説栄夷公、芮良夫曰、「王室其将卑乎。夫栄公好専利而不知大難。夫利、百物之所生也、天地之所載也。而或専之、其害多矣。天地百物、皆将取焉。胡可専也。所怒甚多、而不備大難。以是教王、王能久乎。夫王人者、将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。使神人百物無不得其極、猶日怵惕、懼怨之来也。」(『国語』周語上)
(3)鄭玄注曰、「道猶言也。用謂国用也。施奪、施其劫奪之情也。悖猶逆也。言君有逆命、則民有逆辞也。上貪於利、則下人侵畔。『老子』曰、『多蔵必厚亡。』」

《26a-1/33b-14》
○曰:前既言命之不易矣、此又言命之不常、何也。
●曰:以天命之重、而致其丁寧之意、亦承上文而言之也。蓋善則得之者、有徳而有人之謂也。不善則失之者、悖入而悖出之謂也。然則命之不常、乃人之所自為耳。可不謹哉。

《26a-5/34a-3》
○曰:其引「秦誓」、何也。
●曰:言好善之利、及其子孫、不好善之害、流於後世、亦由絜矩与否之異也。
○曰:媢疾之人、誠可悪矣。然仁人悪之之深、至於如此、得無疾之已甚之乱耶。
●曰:小人為悪、千條万端、其可悪者、不但媢疾一事而已。仁人不深悪乎彼、而独深悪乎此者、以其有害於善人、使民不得被其沢、而其流禍之長、及於後世而未已也。然非殺人於貨之盗、則罪不至死。故亦放流之而已。然又念夫彼此之勢雖殊、而苦楽之情則一。今此悪人放而不遠、則其為害雖得不施於此、而彼所放之地、其民復何罪焉。故不敢以己之所悪、施之於人、而必遠而置之無人之境、以禦魑魅而後已。蓋不惟保安善人*、使不蒙其害、亦所以禁伏兇人、使不得稔其悪。雖因彼之善悪、而有好悪之殊、然所以仁之之意、亦未嘗不行乎其間也。此其為禦乱之術至矣。而何致乱之有。
○曰:迸之為屏、何也。
●曰:古字之通用者多矣。漢石刻詞有引「尊五美、屏四悪」者、而以尊為遵、以屏為迸、則其證也。(1)
○曰:仁人之能愛人、能悪人、何也。
●曰:仁人者私欲不萌、而天下之公在我。是以是非不謬、而挙措得宜也。
○曰:命之為慢、与其為怠也、孰得。(2)
●曰:大凡疑義、所以決之、不過乎義理・文勢・事證三者而已。今此二字、欲以義理・文勢決之、則皆通。欲以事證決之、則無考。蓋不可以深求矣。若使其於義理・事実之大者、有所郷背、而不可以不究、猶当視其緩急以為先後。況於此等字既両通、而於事義無大得失、則亦何必苦心極力以求之、徒費日而無所益乎。以是而推、他亦皆可見矣。
○曰:好善悪悪、人之性然也。有払人之性者、何哉。
●曰:不仁之人、阿党媢疾、有以陷溺其心。是以其所好悪、戻於常性如此。与民之父母、能好悪人者正相反。使其能勝私而絜矩、則不至於是矣。

*保安善人:原文「保」は「保」の本字。「呆」の部分が、上に「マ」、下に「木」。Unicode3.1が使える環境で、Word(恐らく2000以上)で「20203」とタイプして、「Alt+X」を押してください。多分、文字が出るはずです。
(1)詹道伝云、「漢(後漢書)・蔡邕本伝。漢霊帝時、校書東観。(……)以経籍去聖久遠、(……)俗儒穿鑿、疑誤後学、(……)与(……)堂谿典等、奏求正定六経文字。帝許之、邕乃自書丹於碑、鐫刻立於太学門外。於是後儒晚学、咸取正焉。」按、『後漢書』蔡邕伝曰、「建寧三年、辟司徒橋玄府、玄甚敬待之。出補河平長。召拜郎中。」
(2)「命、鄭氏云、当作慢。程子云、当作怠。未詳孰是。」(『大学章句』所引注)

《27a-8/35a-5》
○曰:忠信驕泰之所以為得失者、何也。
●曰:忠信者、尽己之心而不違於物、絜矩之本也。驕泰、則恣己徇私、以人従欲、不得与人同好悪矣。

《27a-11/35a-8》
○曰:上文深陳財用之失民矣、此復言生財之道、何也。
●曰:此所謂有土而有財者也。夫「洪範」八政、食貨為先。(1)子貢問政、而夫子告之、亦以足食為首。(2)蓋生民之道、不可一日而無者、聖人豈軽之哉。特以為国者以利為利、則必至於剥民以自奉、而有悖出之禍、故深言其害以為戒耳。至於崇本節用、有国之常政、所以厚下而足民者、則固未嘗廃也。呂氏之説(3)、得其旨矣。有子曰、「百姓足、君孰与不足。」(4)孟子曰、「無政事、則財用不足。」(5)正此意也。然孟子所謂政事、則所以告斉梁之君、使之制民之産者是已。豈若後世頭会箕斂、厲民自養之云哉。(6)

(1)張存中云、「『書』洪範、三、八政。一曰食[謂務農重穀之政也。]、二曰貨[謂阜通貨財之政。]、三曰祀、四曰司空、五曰司徒、六曰司寇、七曰賓、八曰師。」
(2)「子貢問政。子曰、『足食、足兵、民信之矣。』子貢曰、『必不得已而去、於斯三者何先。』曰、『去兵。』子貢曰、『必不得已而去、於斯二者何先。』曰、『去食。自古皆有死、民無信不立。』」(『論語』顔淵)
(3)「呂氏曰、国無遊民、則生者衆矣。朝無幸位、則食者寡矣。不奪農時、則為之疾矣。量入為出、則用之舒矣。」(『大学章句』所引注)按、「藍田呂氏曰、国無游民、則生之者衆矣。朝無幸位、則食之者寡矣。不違農時、則為之者疾矣。量入為出、則用之者舒矣。此生財之道也。以財発身、唯富足、然後可以推吾済人之恵也。以身発財、則非驕奢無以矜己之富也。此仁不仁之分也。故唯仁者能与天下同其利、上有不私之仁、下有楽輸之義、心誠楽之、如孝子之養父母、未有子富而父貧、百姓而君不足者也。」(『礼記集説』巻一百五十三)
(4)「哀公問於有若曰、『年饑、用不足、如之何。』有若対曰、『盍徹乎。』[徹 、通也、均也。周制、一夫受田百畝、而与同溝共井之人通力合作、計畝均收。大率民得其九、公取其一、故謂之徹。]曰、『二、吾猶不足、如之何其徹也。』対曰、『百姓足、君孰与不足。百姓不足、君孰与足。』」(『論語集注』顔淵)
(5)「孟子曰、不信仁賢、則国空虚。無礼義、則上下乱。無政事、則財用不足。[生之無道、取之無度、用之無節故也。]」(『孟子集注』尽心下)
(6)詹道伝云、「西漢陳餘伝(『漢書』陳餘伝)。秦為乱政、(……)外内騒動、百姓罷敝、頭会箕斂以供軍費、財匱力尽。」按、「頭会箕斂以供軍費」、「服虔曰、吏到其家、人人頭数出穀、以箕斂之。」 」

《27b-9/35b-4》
○曰:「仁者以財発身、不仁者以身発財」、何也。
●曰:仁者不私其有、故財散民聚而身尊。不仁者惟利是図、故捐身賈禍以崇貨也。然亦即財貨而以其效言之爾。非謂仁者真有以財発身之意也。

《27b-12/35b-8》
○曰:「未有府庫財非其財」者、何也。
●曰:上好仁、則下好義矣。下好義、則事有終矣。事有終、則為君者安富尊栄、而府庫之財、可長保矣。*此以財発身之效也。上不好仁、則下不好義。下不好義、則其事不終。是将為天下僇之不暇、而況府庫之財、又豈得為吾之財乎。若商紂以自焚、而起鉅橋・鹿台之財(1)、徳宗以出走、而豊瓊林・大盈之積、皆以身発財之效也。(2)

*可長保矣:原文、「保」は「保」の本字。既出。
(1)詹道伝云、「『史記』(殷本紀)紂、使師涓作新淫声、北里之舞、靡靡之楽。厚賦税以実鹿台之銭、而盈鉅橋之粟。(……)以酒為池、県肉為林、(……)為長夜之飲。百姓怨望而諸侯有畔者。(……)周武王於是遂率諸侯伐紂。紂亦発兵距之牧野。甲子日、紂兵敗。紂走入、登鹿台、衣其宝玉衣、自焚而死。『書』武成篇、 乃反商政、政由旧舊、(……)散鹿台之財、発鉅橋之粟、大賚于四海、而万姓悦服。」
(2)詹道伝云、「『唐書』陸贄伝。始、帝播遷、府蔵委棄、(……)至是天下貢奉稍至、乃於行在夾廡署瓊林・大盈二庫、別蔵貢物。贄諫、以為(……)今師旅方殷、瘡痛呻吟之声未息、遽以珍貢私別庫、恐群下有所觖望[不満所望。]、請悉出以賜有功。給軍賞、(……)帝悟、即撤其署。」(『新唐書』陸贄伝)

《28a-6/35b-16》
○曰:其引孟献子之言、何也。
●曰:鶏豚牛羊、民之所畜養以為利者也。既已食君之禄、而享民之奉矣、則不当復与之争。此公儀子所以抜園葵、去織婦(1)、而董子因有「与之歯者去其角、傅之翼者両其足」之喩。(2)皆絜矩之義也。聚斂之臣、剥民之膏血以奉上、而民被其殃。盗臣、窃君之府庫以自私、而禍不及下。仁者之心、至誠惻怛、寧亡己之財、而不忍傷民之力。所以「与其有聚斂之臣、寧有盗臣」、亦絜矩之義也。昔孔子以臧文仲之妾織蒲、而直斥其不仁(3)、以冉求聚斂於季氏(4)、而欲鳴鼓以声其罪。以聖人之宏大兼容・温良博愛、而所以責二子者、疾痛深切、不少假借如此。其意亦可見矣。

(1)張存中云、「『史記』(循吏伝)公儀休者、魯博士也。以高弟為魯相。(……)食茹而美、拔其園葵而棄之。見其家織布好、而疾出其家婦、燔其機、云「欲令農士工女安所讎其貨乎。」
(2)張存中云、「西漢・董仲舒伝。仲舒以賢良対策(……)曰(……)夫天亦有所分予、予之歯者去其角、傅其翼者両其足、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。古之所予禄者、不食於力、不動於末、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、与天同意者也。」(『漢書』董仲舒伝)
(3)「仲尼曰、臧文仲其不仁者三。不知者三。下展禽、廃六関、妾織蒲、三不仁也。作虚器、縦逆祀、祀爰居、三不知也。」(『春秋左氏伝』文公二年伝)
(4)「季氏富於周公、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。子曰、『非吾徒也。小子鳴鼓而攻之、可也。』」(『論語』先進)

《28b-5/36a-13》
○曰:「国不以利為利、以義為利」、何也。
●曰:以利為利、則上下交征、不奪不厭。以義為利、則不遺其親、不後其君。蓋惟義之安、而自無所不利矣。程子曰、「聖人以義為利。義之所安、即利之所在。」(1)正謂此也。孟子分別義利、抜本塞原之意(2)、其伝蓋亦出於此云。

(1)「趙景平問、『子罕言利与命与仁』、所謂利者何利。曰、不独財利之利、凡有利心、便不可。如作一事、須尋自家隠便処、皆利心也。聖人以義為利、義安処便為利。如釈氏之学、皆本於利、故便不是。」(『河南程氏遺書』巻十六)
(2)「孟子見梁恵王。王曰、『叟不遠千里而来、亦将有以利吾国乎。』孟子対曰、『王何必曰利。亦有仁義而已矣。王曰、何以利吾国。大夫曰、何以利吾家。士庶人曰、何以利吾身。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。万乗之国弒其君者、必千乗之家。千乗之国弒其君者、必百乗之家。万取千焉、千取百焉、不為不多矣。苟為後義而先利、不奪不饜。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、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。[此章言仁義根於人心之固有、天理之公也。利心生於物我之相形、人欲之私也。循天理、則不求利而自無不利。殉人欲、則求利未得而害已随之。所謂毫釐之差、千里之繆。此孟子之書所以造端託始之深意、学者所宜精察而明辨也。○ ……程子曰、『君子未嘗不欲利、但専以利為心則有害。惟仁義則不求利而未嘗不利也。当是之時、天下之人惟利是求、而不復知有仁義。故孟子言仁義而不言利、所以抜本塞源而救其弊、此聖賢之心也。』]」(『孟子集注』梁恵王上)

《28b-9/36b-3》
○曰、此其言「菑害並至」「無如之何」、何也。
●曰:怨已結於民心、則非一朝一夕之可解矣。聖賢深探其実而極言之、欲人有以審於未然、而不為無及於事之悔也。以此為防、人猶有用桑羊・孔僅・宇文融・楊矜・陳京・裴延齢之徒、以敗其国者。故陸宣公之言曰、「民者、邦之本。財者、民之心。其心傷、則其本傷。其本傷、則枝幹凋瘁、而根柢蹷抜矣。」(1)呂正献公之言曰、「小人聚歛、以佐人主之欲。人主不悟、以為有利於国、而不知其終為害也。賞其納忠、而不知其大不忠也。嘉其任怨、而不知其怨帰於上也。」(2)鳴呼、若二公之言、則可謂深得此章之指者矣。有国家者、可不監哉。

(1)詹道伝云、「陸公、名贄、字敬輿。蘇州嘉興人。事唐徳宗。諡曰宣。」按、「無紓目前之虞、或興意外之患。人者、邦之本也。財者、人之心也。兵者、財之蠧也。其心傷則其本傷、其本傷則枝幹顛瘁、而根柢蹷抜矣。惟陛下重慎之、愍惜之。」(『陸宣公翰苑集』巻十一「論両河及淮西利害状」)按、「八月翰林学士陸贄……又曰、『無紓目前之慮、或興意外之患。人者、邦之本也。財者、人之心也。其心傷則其本傷、其本傷則枝幹顛瘁矣。』」(『唐鑑』巻十三)
(2)詹道伝云、「呂公、名公著、字誨叔、諡正献。河南人。」按、「古人有言曰、『百姓足、君孰与不足。百姓不足、君孰与足。』人君恭倹節用、取于民力寛裕、衣食滋殖、自然楽輸租賦以給公上。若暴征峻斂、侵奪民利、物力已屈、而駆以刑辟、勢必流転溝壑、散為盗賊。為人之上者、将何利于此。故善言治道者、尤悪収斂之臣、曰与其有収斂之臣、寧有盗臣。前代帝王、或耽于声色、或盤于游畋、或好治宮室、或快心攻戦、于是小人乗間而肆其邪謀、為之斂財以佐其横費。世主不悟、以為有利于国、而不知其終為害也。賞其納忠于君、而不知其大不忠也。嘉其以身当怨、而不知其怨帰于上也。昔鹿台之財、鉅橋之粟、商紂聚之以喪国、周武散之以得民。由是観之、人主所当務者、仁義而巳、何必曰利。」(『皇朝諸臣奏議』巻三「上哲宗論修徳為治之要十事・薄斂)

《29a-8/36b-15》
○曰:此章之文、程子多所更定、而子独以旧文為正者、何也。
●曰:此章之義博、故伝言之詳。然其実則不過好悪・義利之両端而已。但以欲致其詳、故所言已足、而復更端以広其意。是以二義相循、間見層出、有似於易置而錯陳耳。然徐而考之、則其端緒接続、脉絡貫通、而丁寧反復為人深切之意、又自別見於言外、不可易也。必欲二説中判、以類相従、自始至終画為両節、則其界辨雖若有餘、而意味或反不足。此不可不察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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